词条 | 大夹河村 |
释义 | 大夹河村隶属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六合乡,位于老六合乡驻地向北7公里处,利六路以东,小夹河村北。薄嘴村南,大夹河村有土地总面积4000多亩。村庄占有总面积约300亩。2006年全村总户数177户,总人口677人,其中男性330人,女性347人。 村名由来大夹河村约在147年前,公元1860年前是叫大夹河屋子。1860年前章家夹河村民高史青、高史行兄弟来此处开荒种地。因黄河下游土地宽满,芦苇、荆条吸引了利津上十三个夹河村的村民来此处安居垦荒种地,故得名下夹河村之称。 革命历史约在1930年前韩愎聚任山东省长时安排梁山移民到此处, 1938年农历7月17日,特大海潮袭击该地,受了大灾出现了难忘的1938年,多数村民四处逃荒,1939、40年陆续回到此处。1942年4月八路军清河军区医院进驻大夹河村,当时该村有七十多户人家,三百多口人,在自卫团的领导下(自卫团长王洪臣),好多户进驻八路军,护养八路军伤病员。当时的夹河村里有清河行署指挥部、银行税务局贸易货栈两个(义兴勇、顺兴)。被服厂一个,村里大街上车水马龙,相当繁华,军民鱼水情的场面非常高涨。1943年10月,日本侵略军和国民党伪顽势力为歼灭八路军抗日后方力量,对该村多次进行扫荡,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民兵自卫团和八路军牵制敌军,保护伤员和村民安全转移,军民团结与敌人进行了英勇的斗争。 大夹河村在日本鬼子的大扫荡中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被敌人烧掉了大半个村的房屋屋、家产,杀死了自卫团长王洪臣、村民李丙臣,伤亡了不少八路战士,抢走了粮食、猪、牛、羊大牲畜等物资,损失惨重。 1943年在大夹河村住的八路军医院,所牺牲的八路军将士就有二十七名。为悼念抗日战争为解放新中国所作出献身的革命烈士1992年在村西建立革命烈士纪念碑一座。 村政历史1955年大夹河村属利津县北三区的罗镇区的下属七个乡,肖庙乡,下称合作社。1948年成立了第一个党支部,支部书记张寿三;1955年入初级社;1956年入高级社;1958年成立了利津县罗镇人民公社,肖庙管区。大夹河村1961年前三个生产小队,1962年秋后6个小组。1964年黄河发洪水(春天4份),村庄被淤地下。1966年成立六合村六合人民公社,叫大夹河大队,下设三个生产小队。1969年村民从六合村等四面八方回到了原籍重建新村,当时全村有80余户,380多人口。1975年8月份又一次洪水,村庄受灾,房屋倒塌,成熟的庄稼没收成。1976年又一次重建家园,1975年的洪水,村庄受灾是保卫油田。六合公社是三四个村付出代价的村庄之一。 1977年10月份三个生产小队,分成6个生产小队实行一年。 发展历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村党支部带领群众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1979至1980年,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79年全村土地承包到户,结束了“生产靠队长指挥、社员凭工分吃饭”的历史,实现了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确立了农民自主经营的主体地位,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的逐步改善,村容村貌的不断改观。1980 年该村通电, 2002年又用塑材户户通水管.2003年修成中心柏油路,村民取名:爱民路。2005年修前后街柏油路,北街取名:吉祥路;南街:双丰路。彻底改变了入雨有家难进、乱堆乱放这端看不见那端的景象,村容村貌大改变。 1983年河口区正式成立,原利津六合公社划归河口区。更名:河口区六合乡大夹河村。1988年河口区把夹河村作试点,该村推行“双田制”改革,实行土地延长承包期三十年不变的政策,该村在发展农业的同时,充分发挥优势划出400亩土地鼓励村民承包。经济林、苹果园承包期二十年,稳定了农民的心,走上了致富路,人均收入由1984年的不过1000元增到2006年的5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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