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虚功实做 |
释义 | 一、法制宣传教育"虚功实做"的基本含义 "虚功实做",顾名思义,就是把一项看似抽象、虚空的事,通过具体的方式和手段,成为一项看得见、摸得着、有效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培养人的意识和观念的工作,缺乏有形标准,很难量化,法制宣传教育又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起着基础性潜移默化的作用,其效果短期内很难显现,因而容易被人看成是"虚功"。 然而"虚功"并不等于"虚无"、"虚做","虚功"可以而且应当"实做"。"实做" 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生命力所在,首先内容上要实,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任务,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谋划和组织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法律引领和规范的作用,做到上为党委、政府排忧,下为百姓群众解难;其次形式上要实,要紧跟当今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趋势,适应人民群众文化消费心理和特点的变化,尽可能地实现教育手段的优化配置,采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方法,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增强实际效果。内容和形式的完美统一就是法制宣传教育"实做"的应有之义。 二、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虚功实做"的有效途径 (一)以人为本,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法制宣传教育要"虚功实做",关键在两点。第一,法制宣传教育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突出与民生息息相关相关的法律宣传,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全生产、劳动用工、劳动保险等。第二要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围绕党委政府的整体工作部署和阶段性工作,做好法制宣传教育这篇文章,要做到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在哪里,法制宣传教育就跟进到哪里。近几年来,我们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长江产业园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如配合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城市文明创建和"奥运安保"等专项整治活动,法制宣传教育做到了一项整治、一个专班、一个方案、一套教材、一抓到底;为维护稳定,我们成立了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法制宣传小分队,随时接受市委、市政府指令,承担现场法制宣传。 (二)学用结合,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法贵在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运用法律、参与社会法治实践。因此,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是法制宣传教育"虚功实做"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以治为重"的工作思路,运用法治创建载体,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加快推进依法治市。一是要围绕法治湖北建设,把"法治咸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作为深化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载体,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制定方案,扎实推进。二是要深入开展"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自2007年以来,"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全市机关、农村、学校、社区、企业和医院广泛开展,去年全市共创建市级"法治示范单位"100个。我们要加强对法治示范单位的管理手段,实行动态管理和淘汰制,按照"有入有出、有进有退"的原则,按标准严格考评,新创建的先进单位要补充进去,工作落后的单位要退出来,以确保创建质量。三是要把"法律六进"活动与法治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法治创建活动打下扎实基础,通过开展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法律六进"工作。 (三)创新形式,丰富法制宣传教育手段。 形式创新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虚功实做"的重要手段,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和群众法律需求的不断增长,法制宣传内容不断丰富,任务更加繁重,这就必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宣传形式不断创新变化。我们要突破惯性思维,改变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的程式化,灌输式的老套套,要积极适应现代社会的新变化、新要求,不断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努力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体现时代特点,更好地满足大众需求。"五五"普法期间,我们充分利用现代化传播媒体迅速、生动、直观、形象、受众广的优势,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固定法制宣传阵地,以案说法,答疑解惑,贴近生活,寓教于乐,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和渗透力。 三、建立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虚功实做"的考评机制 缺乏科学的评价,是影响法制宣传教育"虚功实做"的瓶颈问题。一直以来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评价,更多是以发了多少资料、办了多少培训班、开展了多少场活动作为依据,在考评方式上也多是听听汇报、看看台账,对形式和效果是否达到有机统一,很难科学的量化和考核。因而建立一套科学、严密的考核评估体系势在必行。 一是要强化目标责任管理。目标责任机制是明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定位、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落实的前提和基础。早在"四五"普法开始之际,我市就在全省率先实行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按年度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一年一考评,取得了良好的运行实效。近两年,市委、市政府已开始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并着手研究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共性目标。 二是要重点突出绩效考评。精心制定一套科学的可操作的考核评审办法是"虚功实做"的重要手段,从今年开始,我们将以法律素质测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评价为重点,突出具体效果的考评。法律素质测试要避免走形式,凡45岁以下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大中专学生,要按不同的测试面参加法律知识闭卷考试,以测其真实的法律知识水平;实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就是要组织律师对规范性文件送审稿与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同步审查,并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评价,就是要组织专家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估评。 三是要注重考评结果运用。考评结果的运用关系到考评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必须用足用好。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办法明确提出了:对违法行政导致重大事件发生的,建议由综治委对其实行"一票否决";对一般违法行政行为予以通报,凡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的违法行政行为,建议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发现规范性文件有程序和内容不合法的,建议政府法制部门其责令修改或予以废止;不合法规范性文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建议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不达标的地方和单位,不得授予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荣誉称号和文明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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