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观圣作之碑 |
释义 | 《大观圣作之碑》因为是立于北宋大观年间(公元1107-1110年),又是皇帝撰文书写,故称“圣作”,距今已近千年,又因它的内容是皇帝为学生制定的八条“行为准则”,故又称《御制学校八行八刑碑》,是研究宋代学校制度的宝贵实物资料。今所存有赵县《大观圣作之碑》和邢台市平乡县《大观圣作之碑》较为著名。 赵县大观圣作之碑基本概况大观圣作之碑位于河北省赵县县城内,刻于北宋大观二年(1108年)。碑由青石雕成,碑身为一块整体的石料,高5.6米,碑身宽1.57米,厚0.5米。正面碑额上雕有双龙,刻有“大观圣作之碑”六个楷体大字。碑身四周刻有卷龙缠枝牡丹图案,中间刻有碑文,为宋徽宗赵佶所撰,共1021字,现残缺62字。 赵县的大观圣作之碑是中国现存的大观圣作之碑中保存最好的一通。碑文比同类文献资料记载更为详细,为研究北宋学校、科举取士制度提供了可靠实物资料。碑文也具有一定的书法艺术价值。 详细介绍大观圣作之碑位于河北省赵县石塔路87号原赵州文庙遗址内,现县生产资料公司院内,位置有些隐蔽,先传张外景。980多年前,这里曾为赵州文庙。风雨千载后文庙的原建筑早已荡然无存,周围仅散落着几个残破的赑屃、碑座、碑文,向寻访者讲述着一段段尘封的往事。 “大观圣作之碑”是宋徽宗大观二年(1108年)立于宫学、太学、辟雍和各郡县的圣旨碑。大观元年(1107年)三月,宋徽宗下诏建立“八行取士科”,同年九月二十八日,资政殿学士兼侍读臣郑居中“奏乞以御笔八行诏旨摹刻于石,立于宫学,次及太学辟雍天下郡邑。”获准后敕令于大观二年(1108年)八月二十九日礼部尚书兼侍讲郑久中以所赐御笔刻石。碑文由书学博士李时雍仿徽宗瘦金体书丹。圣旨碑当时在全国共立多少通已不得而知,现存世的仅有6通,除赵县这通外,分别在河南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泰安岱庙碑林中、陕西兴平县文庙、河北平乡文庙和西安碑林中。 碑刻坐落在一个长方形的保护池内,池四周雕制有围石护栏,尽管碑刻的南侧是一栋大楼,但仍可以感觉到碑体的高大。 碑通高5.6米(其中碑首高1.7米,碑身高3.1米,碑座高0.80米),宽1.57米,厚0.55米。龟趺座,双龙碑额。碑文四周阴文浅刻二方连续卷龙缠枝牡丹图案纹饰,刻功精细,刀法娴熟。碑文阴刻正文20行,说明3行,落款4行,满行71字,共1267字,现已残缺62字。碑额“大观圣作之碑”6字为权相蔡京所题。 碑为建立“八行取士科”而立,这在我国的教育史和科举史上,都是很有价值的文献。“八行取士科”是为培养和选拔人才而出台的政策,也是为惩治和处分有劣迹者所制定的条款。徽宗的诏书说:人才是在良好的社会风尚与和谐的道德环境中培养和选拔出来的。古代有六条标准,违反这些标准就以不孝敬长上、不友爱兄弟等罪名严加处罚,所以现在制定“八行”和“八刑”颁布到学校,作为选拔人才的标准和奖惩的条例。“八行”是“士有善父母为孝,善兄弟为悌,善内亲为睦,善外亲为姻,信于朋友为任,仁于州里为恤,知君臣之义为忠,达义利之分为和”。具备“八行”者,由下而上层层推荐,直到州一级分为三等,其中“孝”、“悌”、“忠”、“和”为上等,“睦”、“姻”为中等,“任”、“恤”为下等。这些人可入太学,享受免试,直到被任命为官吏。反“八行”者为“八刑”,各以不同罪名加以处罚。总之,这是教育制度的一种改革措施。“八行取士”的内容,体现了古人处世为人的人伦思想道德,有些内容对当今社会仍有着积极意义。 在书法艺术上,由徽宗创立的瘦金体在诸多书法流派中独具一格,瘦金体书全用中锋,瘦劲挺拔,似铁画银钩,刚健俊逸。横画收笔带钩,竖画收笔带点,撇如匕首,捺如刀锋,过渡性的连笔则如游丝飞空。碑文书丹虽非御笔,精神气质却也近似。 平乡县大观圣作之碑邢台市平乡县大观圣作之碑为原平乡文庙的遗物,现迁至平乡县丰州镇平安公园内。此碑保存较好,刻工精良,在体量上仅次于赵州大观圣作之碑,是研究北宋学校教育、科举制度及书法艺术的实物资料。 基本概况该碑青石质,首身一体,碑身高大,刻工精致,通高5.14米,宽1.38米,厚0.38米(图一)。椭圆形碑首。碑额雕七龙蟠顶,左右各三龙,龙头向下并列于碑侧,龙身向上翻卷、缠绕、穿插;另有一龙头部出额阴正中,两前腿环抱两侧的龙腿(图二),两后腿出额阳,两爪环抱火珠;从碑阳看碑额仅见双龙。额中阴刻“大观圣作之碑”6个楷书大字。碑身四周浅刻两方连续卷龙缠枝牡丹图案。碑文阴刻,正文20行1013字,说明3行76个字,落款4行169字,共计1258字,现残缺69字。龟趺座。碑身上部有断裂。 详细介绍大观圣作之碑刻于北宋徽宗大观二年(1108年)。大观元年(1107年)九月十八日,资政殿学士郑居中“奏,乞以御笔八行诏旨摹刻于石,立于宫学,次及太学、辟雍、天下郡邑”,大观二年(1108年)八月二十九日,礼部尚书郑久中令以所赐御笔刻石。碑文为宋徽宗赵佶所撰,主要内容是封建皇帝为维护其统治地位而颁布的“八行取士”的封建科举制度,实际上是以至高无上的皇权颁布的封建教育方针和校规,由书学博士李时雍按赵佶御笔摹写,权相蔡京题写碑额。大观圣作之碑所记孝、悌、睦、姻、任、恤、忠、和“八行取士”的内容较史书记载详细,是反映北宋学校教育、科举制度的实物资料,具有较高的历史研究价值。其内容虽为维护封建制度,但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古人处世为人的人伦思想道德,有些内容对现在来讲仍具有积极意义和借鉴作用。 大观圣作之碑的碑文为李时雍仿宋徽宗赵佶御笔摹写。赵佶所创立的“瘦金体”运笔纤细,笔力瘦劲挺拔,撇如匕首,捺如切刀,似“铁划银钩”,宛若美女簪花,自然窈窕,又如天丝织锦,俊逸绚丽,可谓千古一绝。李时雍是书学博士,据说能襟袖濡墨走笔大字,当是追“瘦金体”的高手,将大观圣作之碑碑文拓片与宋徽宗的书法帖和题画墨迹相对照,可以说是惟妙惟肖,极得“瘦金体”神韵。碑额“大观圣作之碑”为权相蔡京题写(图三)。蔡京书法造诣很高,功力极深,题额6字严谨规整,大气磅礴,笔势豪雄,亦不失为书法妙品。 平乡县曾为秦郡治所和四朝县治所在地。据《史记》、《元和郡县图志》、《大清一统志》、《资治通鉴》等记载,平乡镇春秋时属晋国,战国为赵辖地,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灭赵后,在此设钜鹿郡、钜鹿县,郡、县治均在今平乡县城西南。西汉时钜鹿郡属冀州,景帝中元六年(前149年)析钜鹿郡增置广平郡,钜鹿县属钜鹿郡,平乡县改属广平郡。东汉建武十三年(37年)有广平国,平乡县还隶钜鹿郡,汉顺帝永和五年(140年)钜鹿郡北迁杨氏(即今宁晋西南)。平乡设郡长达361年,历史上著名的“钜鹿之战”就发生于此。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间,平乡县城由大老营迁于钜鹿郡旧址(今平乡镇),并修建文庙儒学。宋徽宗大观二年(1108年),刻制大观圣作之碑立于文庙。 宋代“立于宫学、太学、辟雍以及各郡县”的大观圣作之碑国内现有多处遗存,其中尤以现存河北赵县的赵州大观圣作之碑体量最大,保存最为完好。平乡大观圣作之碑是河北业已发现的两块大观圣作之碑之一,在体量上仅次于赵州大观圣作之碑。该碑保存较为完好,石刻工艺精良,刀法娴熟,将细如发丝的“瘦金体”与翻卷缠绕的龙纹表现得淋漓尽致。现为河北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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