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定之治 |
释义 | 金世宗在位期间尚节俭、减土木、禁馈献、抑佛教。社会风气开始好转,基本达到了“使民知所效也”的目的。史称“大定之治”。 《金史;世宗纪》赞曰:“当此之时,群臣守职,上下相安,家给人足,仓廪有余,刑部岁断死罪,或十七人,或二十人,号称‘小尧舜’,此其效验也。”------ 金世宗在位期间,一年时间里,全国只有17个死刑犯。在金世宗之前,只有唐太宗贞观年间出现过这样的局面。 1164年,金世宗即位的第四年,金朝便主动和宋朝议和。部分废除了“绍兴和议”之中对宋朝不利的一些政策。从此,宋、金双方休战了约三十年。此后,金世宗颁发“免奴为良”的诏令。在政治上,金世宗能够听得进群臣尖锐的意见。将他的政敌----海陵王-----的旧臣张浩任命为宰相。册封与自己作对的纥石烈志宁为王,任人为贤。重用汉族知识分子!采用汉制,兴文学,修水利,发展手工业。“躬节俭,崇孝悌,信赏罚,重农桑”,为中国北方恢复了经济,做到了“家给人足,仓廪有余”。因此他在北方获得了“小尧舜”的美称。在位29年,金朝达到了鼎盛时期。因其年号为“大定”,金世宗在位期间,史称“大定之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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