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新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释义 | 负 责 人:杨晓青 职 务:局长 办公地址:桂湖中路92号 工作职能: 一、负责区级机关的行政经费管理、经费支付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负责区级机关的房屋修建、维修和分配; 三、负责各镇、区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清理、调配、更新和车辆编制的审批管理; 四、负责区级机关的行政管理、绿化、卫生、水电气供应和伙食供应管理工作及机关职工住宅区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区级机关的安全、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负责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机关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保障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各镇、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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