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小桃园清真寺孤儿教养所 |
释义 | 民国19年,由小桃园清真寺创始人金子云独资创办。 设在小桃园清真寺内。开始,收养10名年龄在10~12岁的男孩,供给衣着膳宿。由金耀祖阿訇教授汉文、阿拉伯文和宗教知识。孤儿在所内完全过着宗教生活,每日五次礼拜,星期五主麻聚礼,斋月封斋。孤儿成长到15岁时,由教养所介绍出去当学徒。由于入所孤儿增多,教养所最多时收养孤儿50人。 增聘马达五、王湛怡为教师、陈子卿为庶务、沙国裕为采购。为提高孤儿文化,孤儿均在敦化小学插班读书,晚上则教授宗教课程。民国26年八一三事变后,除保送10名孤儿至西北地区清真寺专修经学外,教养所宣告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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