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下行公文 |
释义 | 下行文是指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属下级机关或业务部门的一种行文。 根据发文的不同目的和要求,下行文可分为三种行文方式: 1逐级下行文; 2多级下行文; 3直达基层组织和群众的下行文。 ◆同义词比较 公文按其行文方向,可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 上行文指下级机关、组织向其所属的上级机关、组织行文,也可以是向有业务指导关系的上级部门行文,例如市级政府向具有领导关系的省级政府行文,省级政府工作部门向具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国务院工作部门行文都是上行文。上行文的文种有3类:“请示”、“报告”、“意见”。 平行文是指同级机关或之间的行文。一般用"函"的格式.用词和语气较为客气. 呈请性文件指陈述呈请性公文。它的一般特点是:公文的强制执行效用仅表现为对受文者阅处公文的行为有强制性影响,但不能强制对方执行公文的内容;行文需满足诸多条件限制;语言平和。它也属于于一种上行文。 如“请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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