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今年后四个月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释义 |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市驻习机构及企事业单位: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服从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局,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着力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执法监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开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了大量工作,但指标控制效果不好。截止8月31日,全县已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8起,死亡22人,分别占年控制数的47.36%和68.75%。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下降14.29%,死亡人数增加8人,上升57.14%(去年同期死亡人数为14人)。其中煤矿事故10起,死亡19人(较大事故1起,死亡9人),占年控制数的70.37%,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率为25%,死亡人数增加11人,上升率为137.5%,去年无重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目前,已进入秋冬季节,阴雨天气较多,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的季节,为切实抓好今年后四个月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扭转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被动局面。现就扎实抓好今年后四个月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隐患点,组织加强安全防范,落实打击非法建设和生产经营的责任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组织力量深入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彻底排查治理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要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逐级检查,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和工作岗位。 三、扎实开展各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要继续按照《习水县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以“一通三防”为重点,认真贯彻“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防水原则,抓好预防瓦斯和透水事故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有效控制瓦斯和透水事故发生。切实加强顶帮管理,努力减少顶板事故。加大对煤矿违法生产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查煤矿超能力生产,严禁建设矿井借整改之名非法组织生产。严防非法小煤窑和非法采煤窝点死灰复燃。认真贯彻落实煤矿整顿(整合)关闭政策,确保在今年底完成煤矿整顿(整合)关闭任务。加大煤矿 “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提升煤矿安全水平。 (二)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严把驾驶人员培训、考试、发证关和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人员从业资格关。加强客运车站管理,严格执行进出站管理制度。加大路查路检力度,严查超员、超载、超速和低速货运汽车、拖拉机载人等交通违章行为。加强事故多发、易发和危险路段整治。加大道路路边市场整治力度,坚决取缔占道经营。在今年底前,要制定和完善规划并通过交通安全设施验收。 (三)水上运输安全整治。加强通航河流和风景旅游区水上运输安全管理,严把客船经营资质关、船舶检验关、船员任职资格关。对自用船实行“村管人、乡管船、海事监督巡查”管理。加强水上运输秩序整治,坚决取缔无证经营。 (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防火单位的安全监督,督促有关单位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防火安全保障措施,整治火灾隐患。加强农村消防工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提高农村抗御火灾能力。 (五)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储存、经营、销售和使用管理,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凡未经批准,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律从严查处。坚决关闭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六)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等六部委局《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依法取缔关闭各类非法非煤矿山。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或有关法律法规条件的,依法吊销有关行政许可证照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深入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坚决取缔非法生产、安装和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严格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制度,对安全检验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重点加强对学校、医院、车站、码头、商场、建筑工地、体育场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八)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一个标准八个规范”的要求,以防范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突出抓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和城乡结合部建筑施工安全,督促和指导各建设单位开展安全自检自查与隐患整改。加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资格认证,严格施工队伍资质审查,提高准入关。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要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要依法降低资质,吊销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九)学校安全。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要加强饮用水源、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方面的隐患整治,加强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的安全管理,加强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安全的管理。 (十)食品药品安全。卫生、药监、工商等部门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酶变过期食品药品的行为,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十一)气象部门要切实抓好防雷安全和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信息。旅游部门要切实加强旅游景区的安全检查,确保景区各类设施设备安全。电力部门要切实加强输电网络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农村电网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确保供用电安全。 四、全面排查治理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隐患 要严格按照《习水县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习府办发[2007]101号)的要求,组织力量对各行业领域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重大隐患及时根治。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分级管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并通过对典型事故的深入剖析,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要突出抓好煤矿隐患排查,严防瓦斯、火灾、水害、冒顶等事故,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坚决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加强技改、新建、扩建煤矿的安全监管。要严密防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坍塌、坠落、透水、窒息等事故,加强尾矿库的监管。 五、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 各乡镇(区)要严格按照《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的通知》(习府办发〔2007〕37号)和《习水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各乡镇(区)要安排1—2万元创建专项经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所帮扶乡镇创建工作的指导,要安排专人结合面上帮扶工作驻村蹲点,并要落实专项帮扶资金,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六、强化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和生产安全预警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以企业为依托,以行业为支撑,建立分级分行业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充实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着力构建五大救援体系:即以煤矿为主的矿山应急救援体系;以危化物品为主的工贸企业应急救援体系;以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为主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以预防群体职业病毒为主的卫生应急救援体系;以预防火灾为主的社会综合应急救援体系。要有机整合本地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充分发挥各救援机构、队伍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区域性救援基金,努力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增强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能力。 七、加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力度,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工作举措的宣传报道,积极推广安全生产领域的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引导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及时客观公正地报道事故发生和抢险救援情况,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举报的情况要认真核查处理。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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