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西南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暂行办法 |
释义 | 西南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暂行办法 西校[2005]135号 为了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成立“西南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 一、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检查督导和咨询参谋机构,在校长的领导下对学校的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审议、指导,多渠道快速反馈教学工作信息,强化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调控职能,保证有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由校长聘任,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委员聘请长期从事教学工作、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工作认真负责的我校教师担任。根据实际需要,聘请部分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退休教师担任专职督导委员。 三、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四、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坚持原则; 2.长期从事教学工作,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身体健康; 3.熟悉教学改革动态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独立工作能力强。 五、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 1.对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分析研究和评估; 2.对学科、专业、课程和教材的建设方案和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并提出建议; 3.对学校的教风、学风建设进行调查研究和监督评估; 4.深入教学第一线,每学期至少听课30学时,课后与任课教师就课堂教学内容和方式进行交流。 5.检查教学各环节的执行情况, 广泛收集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和汇报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检查校、院两级教学管理部门对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学规章制度等教学文件的执行情况; 7.参加各类教学评奖、评优、评估等活动,参与教师晋升职称、非教学人员转教师、新进教学人员的教学考核; 8.定期撰写调研报告和督导信息,为学校提供决策参考。 六、学校设立专项经费,保证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并每年根据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实际完成工作情况计入相应的教学工作量或给予相应的补贴。 七、 各学院对校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的工作要给予支持、配合,对督导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听取并加以研究、改进。 八、 各学院参照本办法成立院级教学督导组,开展本单位的教学督导工作并接受校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和检查。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校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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