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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释义

区概况

灞桥区地处陕西关中盆地中部,西安城东部,系西安市辖区之一。因境内有始建于汉朝的灞河古桥而得名。东与临潼、蓝田两县接壤,西与雁塔、新城、未央三区相连,南与长安县为邻,北以渭河与高陵县相望。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9′~109°16′,北纬34°10′~34°27′。全区总面积332平方公里,人口约50万,有9个街道办事处,30个社区,53个居民委员会,229个行政村。

区内灞、浐、渭三河交汇常流,流长60公里,流域面积170多平方公里。年过境客水总量达64.02亿立方米,形成了以渭河冲积平原为主,山、坡、川、滩、塬俱有的多样性地貌特征。其气候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区,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3.3摄氏度。区内石墨、片麻岩等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地热资源丰富,可开发面积达60平方公里,已打出10多眼热水井;地下水储量1.8亿立方米;区内陇海、西康铁路、西临、西阎、西蓝、绕城高速公路、210、312国道穿境而过。

丰富的水源,温暖的气候,肥沃的土质也为农作物生长提供了良好的自然条件。北部是灞桥区粮食生产基地,东部和南部以果树栽培和养殖业为主。区内葡萄、猕猴桃、草莓、樱桃、核桃、板栗、石榴、杏等果品已在全省有名,其中,“灞苑”牌葡萄曾获全国金奖。

灞河流域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发祥地之一,自然景色优美,人文景观丰富,自古有“三辅盛地”之称誉。 “灞柳风雪” “水清碧如带,柳絮随风舞”;“骊山晚照”“入暮晴霞红一片,尚疑烽火自西来”,汉文帝的霸陵气势磅礴、墓制独特,半坡博物馆、米家崖遗址保存了氏族公社的史前文化和龙山文化;鲸鱼沟自然风景区茂林修竹、山光水色、瀑流溅玉、景色宜人。爱国将领孙蔚如、孔从洲、享誉海内外的作家陈忠实就是这方水土养育的代表。

随着陕西省“一线两带”建设和西安市着力打造“第一水城”项目,本届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加快建设生态强区的总目标,提出了打造西安“绿肺”、建设“水乡”灞桥的发展主题,规划了“三区、两带、两片、一中心”的发展新格局,绘制出社会经济“三年新跨越、五年呈巨变”的宏伟蓝图。

法院简介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6年2月。1965年10月至1980年3月,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阿房区合并为西安市郊区,灞桥等四个区人民法院随之合并为西安市郊区人民法院,院址设在西安市互助路8号。1980年3月,因区划调整撤销郊区建制,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恢复,院址仍设在互助路8号。1987年迁入西安市纺织城纺一路。

建院初期,我院机构仅设有审判股、人民接待室、秘书室。随着“文化大革命”结束,全国工作重心的转移,以及对法制工作的需要,法院的机构设置也逐步扩大,趋于合理。1980年以后,灞桥法院在原有基础上,增设了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以及行政科、政工科,到目前为止设置有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庭等十三个部门。

五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判、执行的基本情况

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3025件,审结12980件,结案率为99.5%。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8707件,调解率达60%以上,审结率达到98%以上。共审结土地使用、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案件142件,其中受理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498件,经审查准予执行449件,不准予执行49件,切实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执结案件3253件,执结标的额达22379万元,执结率达到93%以上。

二、管理

灞桥法院以“十大机制”长效管理模式为基础,建立和落实了以“十率”和“五快”为标准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评估体系,对案件实行标准化考核;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案件评查与通报、案件流程管理、审限通报、错案追究、裁判文书评比等二十三项制度,促进了审判工作的规范化管理;通过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量化分解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责任,抓好了工作落实。

三、审判效果

五年来,全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从32%上升到60%以上,服判率提高到87%,审限合法率始终保持在100%,不仅有效化解了大量的一般性纠纷案件,而且顺利解决了一大批矛盾尖锐、案情复杂、隐含不稳定因素的群体性案件,多次出现了“胜败皆服”的办案效果。

四、司法为民措施

五年来,灞桥区法院从审判贴近群众、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出发,采取多种措施,努力做到程序上便民、实体上护民、作风上亲民、效果上安民。在司法亲民方面,倡导文明接待,尊重和善待每一位当事人,积极开展司法审判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加大了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的工作力度,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使司法审判工作不断贴近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几年来,我们共组织开展法律宣传124场次,就地开庭审理案件270次。在司法利民方面,积极行使法官释明权,扩大司法救助范围,为困难群众和特困企业减、缓、免诉讼费180.6万元,全院干警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5.16万元。在司法便民方面,能向当事人及时发送诉讼须知,并根据当事人和案件的特殊情况,采取了上门立案、假日立案、预约立案、电话立案等方式,方便了群众诉讼。我们还实行了假日开庭、预约开庭等便民措施,共有105次假日开庭,61次预约开庭,受到省、市委政法委和省高院、市中院的肯定与赞扬。同时,各业务庭都设置了审判工作导引图和导诉员,为当事人提供了饮用水、纸杯、电话、老花镜等,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司法人文关怀,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在司法安民方面,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特别在依法审理拆迁安置、企业改制破产、农村土地征用等群体性案件中,要求案件主办人重程序、重细节、重态度、重方式。

五、信访接待

五年来,灞桥法院以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为出发点,以构建和谐灞桥为目的,建立健全了完善的信访管理、信访流程、上访老户名册等信访接待的新机制,特别是通过开展“大接访”活动和连年的清理积案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信访网络。确立了院长、庭长、办案法官多层次、多形式的接待方式,并设置院长接待室,增设专职信访接待干部,使群众来信来访的渠道更加畅通,协调功能更加显现,解决问题的效果显著增强。五年来,共处理群众来信590件,接待涉法涉诉上访群众7585人次,连续三年被市法院评为信访接待工作先进法院,2007年我院干警王占英荣获全国信访先进个人。

六、调研

五年来,灞桥区法院始终着眼审判工作前沿,抓好司法审判工作中的理论研讨工作。以院“青年法官研究会”为核心,全院结合审判搞调研的风气日益浓厚,为建设学习型法院注入了生机与活力。广大法官通过对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讨与交流,消除了部分办案人员对一些法律问题的模糊认识,也为解决审判、执行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民二庭副庭长李小鹏、执行局审判员严霁丽的调研论文先后获得全国法院三等奖,法官季立耘的调研论文被《人民法院报》理论版采用,还有36篇调研论文先后在省、市法院研讨会上获奖,我院已连续三年分别被市中院、省高院评为调研工作先进单位。我们还始终致力于法院文化建设,相继编印制作了《灞桥法官论文集》和《与法院同行》征文五集,这些文章从多个角度、不同层面较为充分、真实地反映了灞桥法官的工作生活情趣和精神风貌。

七、队伍建设

五年来,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干警的头脑,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题整改等活动,广大干警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政治思想觉悟明显提高,纪律作风不断得到转变,司法为民的意识更加牢固。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受到了省委督导组的高度评价;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题整改活动,受到了省高院、市中院、区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建设学习型法院的做法被市委政法委在全市政法系统推广。

八、业务培训

五年来,始终坚持打造学习型法院的目标不动摇,积极选送干警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积极邀请专家、学者来我院辅导授课,经常性地开展庭审比赛和裁判文书评比活动,有针对性地培训法官对裁判理论的认识和驾驭庭审、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先后有14人完成了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学业,有16人完成了大学本科教育学业,有9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九、主要荣誉

五年来,全院的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各项工作和全面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和发展。连续四年被评为区目标管理一等单位并被评为区2004年至2006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集体;连续四年被评为市“信访工作先进法院”、“调解工作先进法院”、“审判质量先进法院”、“调研工作先进法院”、“刑事审判先进法院”,被评为省“调研工作先进法院”、“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有5个部门18次被评为全国和省市先进,其中民二庭获得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特别贡献奖”,被评为省“青少年维权岗”,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有26名干警46人次被评为全国和省市先进,其中女法官屈蓉先后被评为市优秀法官、省优秀法官、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西安市首届“十杰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市中院和区委区政府先后做出了向屈蓉同志学习的决定。

院长简介

王联社,男,汉族,1958年7月生,陕西户县人,大学文化程度。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7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原任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四级高级法官2007年9月至今任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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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4: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