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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西安市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
释义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市教发发〔2007〕24号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

根据《西安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专项规划的通知》(市发改发〔2006〕660号)精神,《西安市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我市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是按照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是根据我市“十一五”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在对全市教育事业现状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的,是我市“十一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引导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决策教育重点投资的重要依据。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各司其职,精心组织好规划实施,认真分析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研究应对措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确保“十一五”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西安市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

按照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根据我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对全市教育事业现状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西安市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期间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情况

(一)“十五”期间教育事业运行分析

“十五”期间,小学在校学生规模继续走低,初中在校学生规模达到峰值,普通高中在校学生规模持续攀高,普通中专走出低谷,职业中学得到发展,普通高校规模继续扩大。

小学 受上个世纪十年生育高峰的影响,我市小学从“九五”期间进入生源高峰期,1997年在校学生达到峰值82.69万,随后逐年回落,“十五”期间持续走低,2005年已跌至60.47万人。与1997年的高峰值相比,小学在校学生规模缩减了1/4多。

初中 受小学生源高峰的惯性推动,初中在校生在“十五”期间的2002年达到峰值39.61万人,2003年开始回落,2005年已降至36.29万人,比2002年的峰值减少近一成。

普通高中 从1999年开始,普通高中招生步入快车道,“十五”期间,高中在校生规模持续攀高,2005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达6.69万人,在校生19.45万人。“十五”期间是建国以来我市普通高中发展最快的时期,高中在校生规模比“九五”末的2000年11.37万人增加了8.08万人,增长了71.0%。

职业中学 2001年职业中学招生打破多年徘徊的局面,首次突破1.5万人,2005年达到2.06万人,在校生5.18万人,均创历史最高,与“九五”末的2000年相比,招生增加了0.67万人,增长了48.2%,在校生增加了1.96万人,增长了60.8%。

普通中专 “九五”期间,受高校扩招和普通高中迅速发展的影响,普通中专招生跌入低谷,全市中专规模大幅下滑,“十五”后期,受经济回暖和工业企业对技术人才需求的影响,普通中专的招生逐渐得到复苏。2005年全市普通中专招生2.26万人,比“九五”末的2000年1.90万人增加了18.67%,在校生6.16万人,比“九五”末的2000年6.02万人增加了2.39%。

普通高校 “九五”期间,全市普通高校规模得到迅速扩大,“十五”期间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2005年,全市普通高校44所,招生16.54万人,在校生53.06万人,分别比“九五”末的2000年招生7.49万人和在校生19.41万人增长了1.21倍和1.73倍。“十五”期间,市属普通高校也得到较快发展。2005年,市属普通高校在校生规模达到1.47万人,比“九五”末的2000年增加了0.87万人,增长了1.43倍。

(二)“十五”期间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成就

教育规模不断扩大,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合格人才。“十五”期间,全市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各级各类教育机构达到6919所,比“九五”末2000年增加了986所,增长16.62%;各级各类教育在校生达到256.78万人,比“九五”末增加了55.38万人,增长27.50%;全市教育人口达到274.56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37.02%,比“九五”末的2000年提高了5.73个百分点。我市普通高等教育规模在全国中心城市中居于前列,成为全国重要的高等教育基地。2001年到2005年,各级各类普通教育机构共培养241.84万毕业生,其中,幼儿园毕业33.38万人,小学毕业生65.34万人,初中毕业生61.20万人,普通高中毕业生22.00万人,职业高中毕业生5.69万人,普通中专毕业生7.76万人,普通高校毕业生63.97万人,另有自学考试获大专、本科学历文凭的共6.57万人次。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和智力支持,做出了积极贡献。

教育投资不断增加,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十五”期间,我市教育经费总投入累计达119.70亿元,年均递增14.58%;其中,2005年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达29.40亿元,比2000年增长97.49%。2005年全市预算内教育经费达12.90亿元,比2000年增长了106.51%,预算内教育经费占教育经费总投入的比重,由2000年41.97%提高到2005年的43.88%,增加了1.91个百分点。

“十五”期间,市级相继设立了校舍建设、危房改造和信息技术教育等专项资金。其中危房改造投入资金7.56亿元,改造建设面积188万平方米。通过危房改造工程、边远地区及山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工程、寄宿制小学建设工程、“校校通”工程、取暖和改厕工程,以及实施城乡学校结对互助和学校标准化建设,使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小学、普通中学生均建筑面积分别由2000年的4.24平方米和6.81平方米,提高到2005年的5.69平方米和7.74平方米。“十五”期间,全市信息技术教育累计投资4.91亿元,全市共有456所学校建成校园网,520所学校接入互联网,6个区县基本完成了教育网站建设任务。同时,启动了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教育现代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2005年,全市小学计算机拥有量达到2.88万台,中学4.78万台,职业高中0.83万台,均比“九五”翻番。全市百名学生计算机拥有量,小学、中学、职业高中分别从2001年2.08台、4.44台、8.71台提高到2005年的4.76台、8.58台、16.05台。

调动各方积极性,高中建设规模扩大。“十五”期间,市、区县、学校都加大了对高中校舍建设的投入力度,并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学校后勤设施建设,2001年到2005年,全市共投资10.8亿元,新建改扩建校舍面积125.5万平方米,全市普通中学校舍总面积比2000年净增102.3万平方米,增幅达到31.1%,保障了高中规模急剧迅速扩大的社会需求。2005年,全市普通高中190所,在校生达19.45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8.08万人,增幅达71.01%,为“十一五”期间全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础。

创建教育强区县、强乡镇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到2005年,全市共创建省级教育强区2个(灞桥区、长安区),省级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3个(灞桥区、长安区、户县),教育强乡镇38个,教育强区县、强乡镇总数均在全省处于前列。

民办教育得到较快发展。2005年,全市民办幼儿园已达451所,在园幼儿4.5万,民办幼儿园的园数和在园幼儿数已经占到全市61.19%和35.32%。全市民办小学26所,在校学生2.11万,民办小学在校生占全市小学在校生的比重由2000年1.2%提高到2005年的3.5%。全市民办中学达到67所,在校生达到5.7万人,民办中学在校生占全市中学生的比重,由2000年的5.3%提高到2005年的10.2%。全市民办职业中学达到40所,在校生1.73万人,民办职业中学在校生占全市职中在校生的比重,由2000年的14.78%提高到2005年的33.51%。全市民办高校达到34所(个),在校生16.99万人,其中普通本专科学生9.79万人,占到全市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的18.46%。

教师素质得到全面提高。2005年,全市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9.18%、96.18%、83.53%,比“九五”末的2000年分别提高了1.28、12.07、18.10个百分点;全市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初中教师本科以上、高中教师研究生以上学历达到率,由2000年30.01%、22.27%、0.30%提高到2005年69.92%、47.44%、3.4%,分别提高了39.9、25.2、3.1个百分点。职业高中教师本科学历的比重从2000年的43.06%提高到2005年的64.35%,提高了21.3个百分点。

素质教育得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十五”期间得到全面启动和向纵深推进。积极探索德育的内容和形式,德育的实效性、针对性进一步加强,德育途径不断拓宽,网络文明教育初步启动,校外实践基地和活动场所的作用进一步发挥。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进展顺利,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随着课程改革的推进正在发生着可喜变化。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研究性学习在全市高中全面推开。学校体育、健康教育与艺术教育蓬勃开展。全市建立省级素质教育实验区2个,国家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区2个。素质教育课程评价体系初步形成,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在全市展开。

(三)我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教育发展滞后。农村教育基础薄弱、办学条件差、现代化程度低、办学水平不高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教师数量不足,学科不配套,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中等教育结构不尽合理。“十五”期间,普通高中教育受到普遍重视,发展较快,规模迅速扩大,造成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失衡;由于认识问题和投入不到位,职业教育还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专业覆盖面虽有所扩大,但仍无法与市场需求相适应,发展规模相对滞后。

城市开发建设中教育配套设施不到位。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范围扩展,一些开发商片面追求利润,相关政策未能跟上,使得在城市外延开发、旧城区改造、居民小区、小城镇建设中,学校的配套设施建设没有得到相应落实,或开发商兴建了义务教育设施但却进行“市场化运作”、高收费办学,造成局部地区学生就学矛盾突出,在一些地方出现上学难。

教育投入依然不足。农村“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区县财政对教育的支撑力度有限,预算内教育经费严重不足,学校运转经费短缺。基础教育办学条件薄弱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城市不强、农村更弱的状况与人民群众渴求优质教育的需求和我市创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相当差距。

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义务教育学龄人口减少,生源回落,造成小学、初中校均规模缩小,办学效益降低,尤其在边远农村更为严重。随着“三农”政策的实施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外来流动人口和农民工子女进城就学愈来愈多,一些城区学校生源上升,甚至爆满,造成了一定的就学压力。随着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渴求,“择校热”现象依然存在,校际差距不容忽视。

二、“十一五”期间我市教育事业展望

(一)“十一五”期间教育事业运行态势

“十一五”期间,小学、初中在校学生规模将继续回落,普通高中规模达到高峰,中等职业教育得到恢复性发展,普通高校规模稳中有升。

小学 “十一五”期间在校生将继续走低,预计降至60万人以下,“十一五”后期将至谷底约50万人左右。受本世纪第一个人口生育高峰期的影响,从“十二五”开始,小学生源将逐步有所回升。

初中 受小学学生流运行惯性的影响,初中在校生规模在“十一五”期间同小学一样继续走低,预计到“十二五”末期才能达到谷底。

普通高中 “十一五”期间高中规模将达到高峰,2008年,全市将基本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十一五”期间,初中毕业生生源将逐步回落,要适度控制普通高中规模,调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的入学比例,使全市高中阶段教育的结构规模趋于合理。

普通中专和职业中学 随着经济的复苏和企业对技术人才需求的增加,以及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政策的实施,人们的就学观念将趋于理性,中等职业教育将得到较快发展。

普通高校 高等教育将继续沿着“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持续发展”的轨道运行。随着经济增长方式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高等教育的规模还要持续发展。要把握发展的节奏,实现高等教育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的协调发展。

(二)“十一五”期间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落实我市“四化”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从未来西安市城市整体规划出发,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力度,把城市和农村学校建设的重点放到布局调整与合校并点建设上,把重点解决学校的基本建设转入到基本建设等硬件建设和教育的软环境建设并重上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努力培养初中级技术人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努力构建与经济社会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相适应的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西安和谐社会的发展。

2.总体目标

加快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发展,建立城区以社区、农村以乡镇为基础,灵活多样的幼儿教育形式和幼儿教育服务网络,城乡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积极推进0-3岁早期教育;视力、听力和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5%以上;城乡义务教育的校点经过五到八年调整和重点建设,布局趋于合理,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全市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促使中等教育结构与地方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基本实现中职和普通高中规模大体相当,2008年全市基本完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任务;通过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加强学科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提高西安文理学院等市属高校办学水平;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加强教育强区县、教育强乡(镇)建设,促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着力改善教育的软环境,提高全市教育的整体水平,创建西部教育强市。

3.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目标

学前教育 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建立城区以社区、农村以乡镇为基础,以示范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幼儿教育服务网络。到2010年,城区幼儿学前三年受教育率达到90%以上,农村幼儿学前三年受教育率达到70%;积极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努力实现托幼一体化;全市幼儿在园(所)人数达到19万人。

特殊教育 基本确保全市盲、聋哑、弱智儿童能普遍接受高标准的义务教育和不同年限、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职业教育。整合优化教育资源,建立启智教育学校。到2010年,视力、听力和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5%以上。

义务教育 依法确保城乡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努力降低辍学率,小学基本无辍学现象,初中辍学率以区县为单位控制在2%以下。城乡基础教育的校点经过五到八年调整和重点建设,布局趋于合理,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全市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到2010年,全市小学入学率、巩固率、升学率均达到99.8%,小学在校生约53万人;初中学龄学生入学率、初中三年巩固率均保持在98%以上,在校学生约29万人。

普通高中教育 到2008年,全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基本达到《陕西省普通高级中学办学标准》。到2010年,建成20所市级示范普通高中,建成15-20所省级及其以上示范高中,创建80所市级以上现代教育技术学校。初中毕业生的升学率达到90%,70%的高中学生能享受到优质教育。普通高中在校人数约18.5万人。

职业技术教育 基本形成灵活开放、特色鲜明、办学层次、办学结构较为合理、自主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市上办好西安市职业教育中心,每个区县重点办好一所职教中心(或中等职业学校)。全市所有职业高中基本达到教育部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建成国家级重点职校3--5所,省级重点职校8?D10所。到2010年,全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校生人数约23万人。

师范教育和高等教育 优化整合师范教育资源,市属高等教育把握好节奏持续发展,2008年西安文理学院基本达到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体系》标准,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和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力争通过国家和省级高职院校评估。到2010年,市属高等教育在校生人数约2.5万人。

成人教育 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心,积极开展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其中要以农民和职工的实用技术教育为中心,尤其是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人才输出的专业技术教育,以订单培养、劳务输出为原则,开展灵活多样、丰富多彩、长短结合、见效快、收效显著的教育。

(三)“十一五”期间教育事业的重点工作

加大学前教育设施建设。在城市有计划地大力发展以社区为依托、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机构。在人口聚居区、旧城改造区和城市开发、小区建设中,要配套建设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农村地区,积极扶持发展学前二年、三年教育,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并加快将合校并点后撤并的小学改办为幼儿园。提高全市幼儿教育的普及水平,新建、改建幼儿园80所。

继续推行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寄宿制学校工程建设。加大农村地区尤其是山区中小学教育资源的整合力度,重点实施规划定点学校改扩建工程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改变农村学校点多、学生少、基础差、效益低的状况,提高办学的规模效益和教育资源利用率。加大对城市开发区、小城镇建设、住宅小区等居民聚居地新布点学校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学需求,着力提高全市义务教育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对全市城乡474所小学布局调整定点学校和137所薄弱初中实施改扩建和寄宿制建设。在整合农村教育资源进行规划定点学校建设的同时,因地制宜地逐步在农村学校推行取暖工程和旱厕改水厕工程,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缩小城乡教育的差距,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完成全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任务。普通高中教育的发展,总体上要把握发展节奏、控制发展规模,把工作重心放到提高质量上,重点要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市上办好西安市职业教育中心,支持每个区县重点办好一所职教中心(或中等职业学校),促进中等教育结构协调发展。全市拟新建、改扩建重点职业学校、区县职教中心和普通高中89所。全市于2008年完成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任务。

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加强西安文理学院建设,力争2008年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评估验收。整合教育资源,加快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和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积极发展地方经济建设需要的本科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实现我市高中等职业教育的沟通与衔接,完善我市城乡职业教育的网络体系。

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建成以市教育网网管中心、区县级教育网站和学校校园网为三级架构的城域教育网,增配计算机41000台,建设800所学校校园网。利用功能完善、安全、畅通的教育城域网及其信息化设施,在全市教育系统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和政务管理网络化、无纸化、电子化,在中小学全面普及信息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师的数量和能力达到国家部颁标准,促进教育观念更新和教育模式、方法改革,推动培养创新型人才的现代化教育体制和素质教育机制的建立。

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和高水平的管理队伍。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为重点,转变教育模式,强化教师教育,对中小学教师开展全员培训,鼓励和支持教师在职进修、自学考试、参加研究生层次学习或培训来提高学历层次,构建职前职后一体化和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到2010年,全市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大专学历、本科学历层次的比例分别达到85%、75%,力争高中专任教师获硕士学位或达到研究生水平的比例达到10%,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本科学历的比例达到80%,“双师型”教师占教师总数的50%,使全市教师的整体素质得到提升,为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大面积提升教学质量提供保障。

三、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现

教育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地位。“十一五”是我市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完成“十一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对于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落实“科教兴市”战略的高度出发,按照我市“四化”理念的要求,切实增强加快教育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大力支持教育事业,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区县长是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教育发展中的困难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依法办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加强统筹规划,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各区县要根据城市发展、全市教育事业总体规划,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区县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科学指导、积极推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和实施“十一五”规划,必须坚持统筹教育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和区域之间教育的协调发展,统筹教育事业的发展、改革与稳定。

以规划目标确定的项目,大力加强教育设施建设。各区县要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县发展规划,结合城市小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依据人居情况,制定新建学校和改扩建学校的发展规划,为人民群众提供舒适、便捷、优质的教育设施。教育设施建设项目要落实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式,明晰产权关系,并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益为核心,积极推进规范型、节约型学校建设,确保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加大投入,多方筹资,为教育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要按照《教育法》的规定,依法切实做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各级财政每年将不少于20%的新增财力用于教育,市、区县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每年至少提高1个百分点,并保证用于基础教育。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杂费,将公用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及时拨付。继续落实中、省财政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50%以上作为教育专项,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弥补公用经费。城区要积极探索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新路子。

实施多渠道、多主体投资。要创造优良的投资环境,提高审批效率,积极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投资办学和对基础教育捐资、赠资。在非义务教育阶段,要逐步建立政府、社会和个人教育成本分担的机制。对纳税人通过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义务教育的捐增,准予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办和残疾人职业教育。继续执行鼓励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发展校办产业。

加强教育资金管理。各级政府要完善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改革基础教育资金使用办法,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设立教育资金专户,做到“专户存储、专户管理、专人专账、专款专用”和封闭运转,坚决禁止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快农村教育发展

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农村教育责任。各区县政府要按照权责利相统一、人财物管理相一致的原则,进一步合理划分和明确区县、乡镇政府教育工作责任,及对初级中学和乡镇中心小学的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农村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提高农村教育办学水平。市级财政设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中小学布局调整、高中标准化建设和职业教育等专项资金,支持农村教育发展。区县政府要逐步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保证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保证校舍安全和师生安全,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并依法向区县人民代表大会专题报告教育经费预算和执行情况,接受其监督和检查。乡镇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

加强教育对口支援,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深入开展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实施城市重点学校“牵手农村薄弱学校”活动,实行“一帮一”结对子联合办学,在干部、师资、学校管理等方面全方位地对口支持农村学校,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帮助农村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大力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加快开发农村远程教育资源,建设现代远程教育平台,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加大对农村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力度,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杂费的同时,继续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实施“一免一补”,到2007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住宿生住宿费。深入开展“希望工程”、“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等社会公益助学活动,积极倡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通过各种方式捐资助学。市、区县政府要设立专项助学金,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教育。各区政府要切实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工作,保障他们享有与城市学生平等的义务教育权利。

(四)统筹协调,加快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领导。各级政府都要建立职业教育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统筹协调职业教育的发展。市级人民政府重点加强对职业教育的规划指导、政策扶持、资源整合、学校布局、专业结构统筹和资金资助等,做好行业、部门之间职业教育工作的协调和沟通。区县人民政府要建设好县级职教中心(中等职业学校),重点抓好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和专业建设,以及农村职业教育的培训网络建设。

加大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设立职业教育专款,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提高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完善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投资职业教育。

加快构建灵活开放、特色鲜明、结构合理、自主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职业院校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实施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合作办学、订单培养,发挥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积极进行不同形式兴办职业教育的探索,努力构建“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推进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逐步实现职业资格鉴定与学历教育的互融互通,增强职业教育的灵活性、针对性和开放性。

(五)创新体制,深化改革,增强教育持续发展的活力

深化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探索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不断完善“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强化政府的义务教育办学责任,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教育,支持社会团体或个人举办学校,逐步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依法加强民办教育管理,严格民办教育办学审批条件,切实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全面推行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积极推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不再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在全面考核学生文化课学习、实验操作能力的同时,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改变以往把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招生录取唯一标准的做法,建立以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的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完善人事管理体制,加强编制管理,由各级教育人才服务机构实施学校人事代理。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实施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行校长聘任制、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工资动态包干和结构工资制,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六)加强督导,狠抓落实,确保“十一五”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建立对区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制度。市政府每三年对区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一次督导评估,重点督查“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落实情况、“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进展情况、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为农服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各项经费投入政策的落实情况,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对推进农村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区县,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对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区县,限期整改或予以通报,并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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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3:3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