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铜川市审计局 |
释义 | 简介根据国务院[1983]36号、130号文件和省政府[1983]115号文件精神,铜川市人民政府于一九八三年十月开始组建铜川市审计局。同年十一月一日,市人民政府铜政发[1983]81号任命刘持敬同志为铜川市审计局局长。 一九八三年十一月八日,铜川市编制委员会铜编发[1983]29号文件批复,铜川市审计局三科一室,即财金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企业审计科和办公室。 根据中共铜川市委办公室铜办发[1984]30号文件通知,铜川市审计局自一九八四年十月一日起正式对外办公。 按照铜政办发[2010]116号《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铜川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和铜编发[2011]23号《关于设立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局的批复》精神,现设办公室、法规科、审理稽核科、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经贸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局(副县级建制,内设党政干部审计科、企事业干部审计科)、铜川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局与陕西省审计厅铜川审计处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县级建制,内设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三科、省属企事业单位审计科)、内部审计管理中心(科级建制,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计算机信息中心(科级建制,事业单位)。 部门职能(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收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承担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结果的责任,承担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拟定有关审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参与拟定地方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长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的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区县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市属国有控股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5、市政府部门、区县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市级审计机关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区县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区县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区县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区县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区县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区县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