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桐庐县司法局 |
释义 | 职能简介1、贯彻执行有关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县司法行政工作的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本县法律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 3、管理和指导本县的人民调解工作、司法所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管理和指导本县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5、管理和指导本县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6、管理和指导本县的法律援助工作,负责"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工作 7、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县的归正人员安置邦教工作,负责本县归正安置邦教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8、负责本县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系统的干部人事工作 9、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10、承办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办公室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的工作关系;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研究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划、计划;负责信息、文件、信访、统计、档案、保密等政务工作和财务、福利、后勤等事务工作。 法制宣教科负责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本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规划,当好县委、县政府参谋;指导协调各部门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定期检查总结本县机关部门、各乡镇、各企事业单位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情况,并及时组织经验交流;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法制宣传教育任务。 基层工作管理科管理和指导全县司法所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对基层司法行政人员和调解人员进行有关政策、法律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了解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向上级反映;负责对全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检查和考核,适时进行总结评比和组织经验交流。 政工、公证律师工作管理科负责做好全局思想政治工作,查处各种违纪案件;负责管理全局机关的人事工作,做好干部职工的考察、考核,具体承办人事安排、调查、任免及奖惩工作;负责办理本局人员的劳动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任工作;收集整理人事档案资料;监督、指导和管理全县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加强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做好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定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咨询服务中心责解答群众来电来访及法律事务的咨询;对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指派有关法律服务机构或人员办理;对不属司法行政机关解决的问题,指引当事人直接到相关部门去处理或帮助当事人联系相关部门办理;管理和指导全县“12348”工作站的工作;协调和指导各类承担法援义务的组织和人员,积极完成各项法律援助工作;根据上级指派,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社区矫正科1、根据杭州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2、具体负责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计划的实施; 3、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负责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5、完成县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单位地址桐庐县桐君街道迎春南路29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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