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桐城市农业委员会 |
释义 | 简介根据桐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桐城市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桐编〔2010〕27号)精神,设置桐城市农业委员会。市农业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地址:桐城市龙眠东路175号。 人员编制市农业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总农艺师1名(副科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8名。纪检、监察人员编制包含在机关总编制内。 职能调整(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综合协调农业农村经济、指导新农村建设和农业农村经济政策的调查研究职责。 (三)强化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质产业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促进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职责。 (四)加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和财政性支农资金的项目安排、使用和管理职责。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政策调查研究;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政、税收、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拟订。 (二)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指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农业开发规划,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 (四)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大宗农产品市场流通的政策措施,培育和保护农产品品牌;协调指导特色农产品开发。 (五)拟订农业科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承担农科教统筹协调工作;管理推广农业科技成果;承担农业专业人才队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组织协调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农民技术培训工作。 (六)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参与拟订地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指导农产品质量认证管理,监测并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管理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和农产品价格动态,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工作。 (七)组织协调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协调生产和进口种子、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和依法监管工作;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救灾种子储备,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意见,做好紧急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八)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测疫情并组织扑灭;协调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动植物的防疫、内检工作;负责兽医医政的监管工作。 (九)承担全市农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国外智力引进工作;参与农业对外贸易和援助工作;组织指导农业利用外资项目的实施,推动农业对外开放。 (十)拟订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指导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的发展;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参与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承担农业农村经济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办公室(人事科)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信息、宣传、督查、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及重要会议的组织等工作;组织有关报告、文件和综合性材料的起草;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拟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 人事科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审和职业技能鉴定、劳动工资统计以及国外智力引进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财务科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信贷和保险等政策,负责监督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委管各项资金;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督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按规定权限申报、管理农业项目。 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承担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和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政策的调查研究;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支持保护政策,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起草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承担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行政许可科(政策法规科)负责办理机关行政许可事项;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质量和有关市场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农业行政执法,指导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和体系建设;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和农业法制宣传工作。 科教信息科拟定农业科技推广的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承担农科教统筹协调工作;管理推广农业科技成果;指导农民体育工作;组织开展农民科技培训;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工作;参与农村劳动力监测工作。 农业信息中心拟定农业信息化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桐城农业信息网》、“农技110”和“农民万事通12316”信息咨询服务热线的运行和管理;负责建立农业信息化干部队伍和乡村信息员队伍;负责农业新技术、农产品供求、农业法律法规及农村政策的信息采集与咨询;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其他(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不变。 (二)保留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机构级别改为正职高配副科级。 下属单位种植业管理局主要职能:参与制定和实施本市种植业规划,关键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技术的集成推广,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使用和农作物苗情监测,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的培训和服务等。 畜牧兽医局主要职责:贯彻和执行动物卫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畜牧业发展规划,拟定本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扑灭计划,监督和管理本市的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和饲料监管工作;负责动物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兽医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 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行使职责受农委授权委托; 1、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农业执法主体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除专门规定外)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范围。2、负责对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和种畜禽生产经营市场执法检查、管理、处罚等工作。3、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农业投入品生产档案和销售台帐。4、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5、接受农民咨询、投诉和技术服务工作。6、协助做好农业法律、法规普及宣传,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农业许可证照发放工作。7、接受农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的工作。 安徽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桐城市分校在同级农业行政部门领导下,统筹协调和充分利用现有各种教育资源,组织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对农民教育培训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政策性建议,组织编制农民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受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农民教育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农民教育培训教材建设、信息统计、技术咨询和业务培训,交流宣传等支持服务性工作。 种子管理站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种子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负责种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3、负责种子市场和种子质量的监管;4、负责农作物新品种引种、试验、示范、推广和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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