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汀溪防护林场 |
释义 | 1957年8月8日建场,初名为福建省同安县汀溪水库防护林场。1960年更名为福建省同安县林场,1962年恢复原名,1978年收归市管,定名为国营厦门汀溪防护林场。该场位于同安县西北部汀溪镇五峰村的溪后自然村。建设规划总面积5.68万亩。全场设场部、凤梨村、新石、席草洋4个工区和10个护林点。办场初期总人口490人。1995年总人口170人,其中职工80人(干部16人,工人64人,其中合同制工人10人),家属30人,场所辖农业村(大麦畲村)人口60人。场部下属人秘、生产、财务、多种经营4个股和林业公安派出所。 1995年总经营面积5.34万亩,其中林业用地5.29万亩,非林地0.05万亩。林业用地中,有林地4.02万亩,疏林地0.23万亩,灌木林地0.73万亩,未成林地0.14万亩,苗圃地0.01万亩,无林地0.16万亩。有林地中杉木林0.44万亩,马尾松2.6万亩,灌木林0.85万亩,其他(经济林等)0.13万亩。建场至1995年,人工造林保存面积4.3万亩,人工林蓄积量20.8万立方米。开设防火隔离带120公里,其中生土带24公里,林带96公里。修建林区道路55公里。截止1995年全场活立木总蓄积量21.31万立方米;总投资为916.4万元,其中林业生产340.4万元,建安工程156.1万元,多种经营7.4万元,事业管理费412.5万元;生产木材22319立方米。 林场在搞好林业生产的同时,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现有茶园70亩,果园740亩,鱼池50亩。1979~1995年,生产茶叶7万公斤,龙眼83万公斤,柑橘15万公斤,淡水鱼16.9万公斤;兴建制茶厂、木材加工厂、白僵菌厂、食用菌厂各1座;在同安县城建综合贸易大楼1座,开办林业招待所及林产品门市部。 场部至工区有林区便道,机动车辆有警车、消防车各1部,摩托车11部。场部办公楼2座,职工住宅5座,食堂、厂房等建筑面积7822平方米。 林区内有汀溪和溪东2个水库。林场在营林中,大面积营造防护林,至1995年底,防护林保存面积1.72万亩,占有林地面积的46%,蓄积量9.6万立方米,平均亩蓄积量5.56立方米。由于林场营造大面积防护林,增强对水库的保护作用,有力地改善生态环境,起到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的作用。根据汀溪水库1988年提供的数据表明,水源的枯水期流量由初建库时每秒0.17立方米,提高到每秒0.34立方米。该场于1983年被厦门市政府授予环保先进单位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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