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税收信用 |
释义 | 什么是税收信用所谓税收信用是指建立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以征纳双方相互之间信任程度为标的,以涉税各方履行权利和义务的意愿为出发点,由规矩、诚实、合作的征纳行为组成的一种税收道德规范。 税收信用的功能(一)指引功能。 税收信用作为一种道德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了一定的行为模式,设定了一定的标准,指示或引导人们的行为。也就是说,不论是征税人、纳税人、用税人,都应当按照这一道德标准去衡量和规范自身的行为,以共同构建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诚信状态。同时,要求征税人、纳税人、用税人,都要正确认识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法律的要求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反对征税人滥用税收执法权以及用税人乱用税款,提供不符合社会所需或无效的公共产品或服务,侵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反对纳税人采取欺诈、隐瞒等手段偷逃税款或减轻纳税义务,损害国家的税收利益。 (二)补充功能。 税收信用对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在适用时,特别在税收法律法规本身较为模糊或事实性质难以认定情况下,具有解释和补充作用,将刻板的税法规定适用于具体的税收事实时,往往会发生税法的解释问题,尤其在税法规定较为模糊、事实界定不清或无法界定(存在税收立法真空)时,更为如此。由于征税人、纳税人、用税人各自站的角度不同(征税人和用税人往往会偏向政府),其解释的结果会大不一样。也就是说,若按征税人或用税人的解释,或许能保障国家财政的实现,但难免会忽略纳税人的权益保护,若按纳税人的解释。虽然会有利于纳税人权益的保护,但又会使国家税收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进行税法解释时,除了严格税收法定主义之外,应更多的立足于税收信用,均衡各方利益。 (三)评价功能。 税收信用作为一种行为规则,具有评判和衡量征税人、纳税人、用税人三方行为是否合乎社会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念和价值趋向的作用。比如,征税人是否依法征税,应收尽收,是否公平、公正执法;纳税人是否依法纳税有否采取隐瞒、欺诈等手段偷逃税款或恶意拖欠税款;用税人是否乱用税款,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是否符合社会(纳税人)所需。另外,税收信用还具有司法评价功能,在税务司法中,特别是在法律存在模糊规定或遗漏(或者说法律依据不足或缺乏法律依据)时,法官更多地应从税收诚信角度考虑,对征税人和纳税人的行为作出客观评判,维持二者之间权利义务的平衡。 (四)教育功能。 税收信用对征纳双方未来的税款征收、缴纳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可以说是评价功能的延伸。它主要是借助税法提供的行为模式,使人们调整自己的行为使之与该行为模式相一致,养成守法、诚信的习惯,从而改善征纳关系。这种教育作用对征纳双方的影响是渐进的、潜移默化的,有助于征纳双方在相互信任中转化为合作关系。同时,通过建立激励与处罚机制,对诚信者予以鼓励、保护,对失信者加以惩罚,这样,对一般人的行为将分别起到示范、促进作用,有助于营造整个社会的税收信用环境。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