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数学周报杯 |
释义 | “数学周报杯”全国中学生数学素养与创新能力竞赛由中国教育学会中学数学教学专业委员会主办,始于1998年,迄今已举办10余年。 开办背景为了贯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精神,体现新课程的理念,提高学生的数学素养,扩大学生的数学视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由全国中学生数学素养与创新能力竞赛组委会组织,中国教育学会中学数学教学专业委员会会报冠名,举办全国中学生数学素养与创新能力竞赛,计划每年举办一次,全国统一命题和表彰。 “数学周报杯”竞赛在整体上体现创新精神,综合考查学生的运算求解能力、数据处理能力、空间想象能力、抽象概括能力和实践能力;竞赛活动面向全体学生,各级各类中学在校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赛题的命制将参照多个版本教材,保证竞赛的公平性。 竞赛宗旨与组织形式“数学周报杯”全国中学生数学素养与创新能力竞赛旨在贯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精神,体现新课程的理念,提高学生的数学素养,扩大学生的数学视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级教研部门可经全国竞赛组委会批准,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实施竞赛。 竞赛应遵循的原则1.使竞赛活动成为学生课外主动的读书、学习活动,有利于他们数学知识、能力的发展和身心健康成长,促进初中数学教学质量的提高。 2.坚持自愿参加,面向部分学有余力的中上等学生。 3.按照当地教育部门、学校关于活动课程和课外活动的统一安排,不加重学生、教师、教育行政部门的负担,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4.根据我会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的性质,坚持以竞赛活动养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竞赛报名办法“数学周报杯”全国中学生数学素养与创新能力竞赛分为(初中阶段)七年级组、八年级组、九年级组,(高中阶段)高一年级组、高二年级组、高三年级组,共计六个组别。各省(地区)、市(地、州、盟)、县、学校等教研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任何一个或几个年级组参加竞赛。 一般定于每年的4月份上午9∶30至11∶30。在全国竞赛之前是否进行预赛,由各地自定。 参加竞赛的各省(地区)、市(地、州、盟)、县、学校等教研部门可与《数学周报》驻当地工作站直接联系进行报名或直接拨打竞赛办公室报名。 ① 本竞赛不单纯针对某一版本教材命题,中专、职业高中报名参赛与相应普通高中学段的学生使用同种赛卷。 ② 本竞赛体现素质教育和奥林匹克“重在参与”精神,坚持学校和学生自愿报名的参赛原则,任何参赛组织单位不得强迫学生参赛或限制学生参赛,任何学校不得选拔部分尖子学生参赛而将其他学生排除在竞赛之外,凡经查实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参赛单位将被取消参赛和评奖资格。 ③ 本竞赛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与讲座。 竞赛奖励办法全国设一、二、三等奖。各地获奖人数由各地根据参赛人数确定,但不能过多过滥,一般应控制在200人至800人之间,其中一、二、三等奖的比例以1.5∶3.5∶5为宜。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证书。 获奖师生由中国教育学会中学数学教学专业委员会会报与全国中学生数学素养与创新能力竞赛组委会共同颁奖。 获奖比例:以全国初赛人数为基数,一等奖5‰,二等奖15‰,三等奖30‰。各地区可根据当地报名情况酌情设立地区奖。奖励等级:一、二、三等奖,均为师生同奖。另设优秀组织奖,鼓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研部门、学校。 获奖证书:一、二、三等奖获奖者将获得由全国中学生数学素养与创新能力竞赛组委会与中国教育学会中学数学教育专业委员会会报联合颁发的荣誉证书。 表彰形式:全国竞赛组委会将在《数学周报》、《中国数学教育》、《基础教育论坛》 及各自网站等媒体上对荣获一等奖的学生及其辅导教师进行宣传、表彰,优秀辅导教师有机会受推荐参加由中国教育学会中学数学教学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全国优秀教师培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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