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首都师范大学定向越野俱乐部 |
释义 | 一、性质 首都师范大学定向越野俱乐部是在校学生处(武装部)领导下,对全校大学生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的校园学生社团。 二、宗旨 俱乐部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通过在大学生中开展国防知识教育和军事体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国防意识,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任务 开展军体活动,巩固军训成果;普及国防知识,增强国防意识;发挥学生潜能,培养全面素质。 四、组织 1、 协会由学校学生处(武装部)直接领导。 2、 协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一至二人,秘书长一人,并根据需要聘干事若干人。 3、 协会聘请学校有关领导担任名誉会长,并聘请军事院校教官和有关专家、学者担任顾问。 4、 协会组织机构由每两年举行一次的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学生处(武装部)审批。在两次会员大会之间的组织机构变动,由学生处(武装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决定。 5、 会员大会负责审议协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选举协会领导机构、听取会员对协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五、会员 1、 凡我校注册在校学习的本科生、专科生和研究生,能够努力学习,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愿承认本协会宗旨、遵守本协会章程者,均可报名参加本协会,成为协会会员。 2、 协会会员有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得到协会帮助的权利。 3、 在本协会内,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 4、 协会会员必须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在明确规定必须参加的活动中,两次无故不到者取消会员资格。 5、 协会会员必须努力学好自己所学的专业课程,在入会期间,凡出现两门以上功课不及格(含两门)者,将被暂停会员资格,直至不及格课程补考及格。 6、 协会会员必须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入会期间,不管何种原因,凡被学校给予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将被取消会员资格。 7、 协会会员每学年需交纳会费十元。凡拖欠会费或拒不交纳会费者,将被暂停或取消会员资格。 六、经费及使用 协会日常工作费用由会员交纳的会费支付,各类专项活动费用由学生处(武装部)提供。协会指派专人负责经费的管理,并在会员大会上对经费的使用情况做出说明。 本协会章程的解释权在校学生处(武装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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