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神经系统的放射性损伤 |
释义 | 概述概述: 神经系统放射射性损伤是指电离辐射通过神经系统各部位所产生的组织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可能与照射总剂量、每次照射分量的大小、照射总的时间和被照射的神经组织的容积和部位有关。每个病人的安全照射剂量可根据病人原神经系统疾病性质、先前的外科手术,伴用的化疗药物和个体敏感性推算。不良反应累及的部位、发生时间和临床表现见表24-6。 放射治疗后时间受损器官临床表现原发性损伤即刻(1-2天内)脑急性脑病早期延缓(6-16周)脑嗜睡、局灶体征脊髓Lhermitte's征晚期延缓(数月-数年)脑痴呆、局灶体征脊髓横贯性脊髓病周围神经瘫痪、感觉缺失继发性损伤(数年) 多部位脑、颅和/或周围神经鞘瘤动脉(动脉粥样硬化)脑梗塞内分泌器官代谢性脑病 病因: 急性放射性脑病主要是辐射引起组织炎性反应导致血-脑屏障改变而产生脑水肿和颅内压增高。神经组织对于放射损害的抵抗相对较强。脑或脊髓的放射性坏死多数是由于放射性血管病。血管壁增厚和血栓形成,继发缺血性或出血性坏死。早期延缓性放射性脊髓病为脱髓鞘性变和少支胶质细胞增生。晚期延缓性颅神经与周围神经放射病为神经纤维变性与神经丛缺血。 症状及诊断症状: 有超剂量放射史,一定潜伏期后发病、病变部位和症状与放射野照射部位一致。辅以CT与MRI检查,一般可作出诊断。此病必须与肿瘤复发或转移相鉴别。 检查: 辅以CT与MRI检查。 鉴别: 此病必须与肿瘤复发或转移相鉴别。 治疗方法在放射治疗中出现放射性神经损伤时应立即停止放疗。可应用还原型谷胱谷肽治疗。用皮质激素治疗可望改善症状。也可用扩血管药如脑益嗪等。应注意防止放射性神经损伤为宜,一旦造成本病。治疗是困难的。 注意事项并发症: 早期延缓性放射性脊髓病为脱髓鞘性变和少支胶质细胞增生。晚期延缓性颅神经与周围神经放射病为神经纤维变性与神经丛缺血。罕见地,放射治疗可在治疗结束后多年引起胶质瘤,脑膜瘤或周围神经鞘膜瘤。 其它: 尽量避免反射性损伤,在放射治疗中出现放射性神经损伤时应立即停止放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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