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深圳中华职业教育社 |
释义 | 深圳中华职业教育社(简称深圳中华职教社、深圳职教社)成立于1985年,是中华职业教育社的地方组织,原名中华职业教育社深圳办事处、中华职业教育社深圳分社,受总社和市委统战部双重领导,主要是市委统战部领导。深圳职教社初创期,机关编制和财政拨款由国家人事部和财政部拨给。 主要职责 (一)团结有关社会力量开展职业教育调查、研究与试验,探索我市改革和发展职业教育的途径,并就有关问题向党和政府提出意见、建议。 (二)宣传国家有关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组织、引导社员积极参与“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推动我市职业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推进社办学校发展,实施“温暖工程”,发挥教育中介组织的作用。 (四)开展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思想的研究。 (五)联系民办教育界人士,促进民办教育机构的沟通与交流,推动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六)为社员开展教育活动提供服务,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七)开展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同胞及海外侨胞中从事和关心职业教育的团体、人士的联系与合作,促进民间友好往来。 (八)开展与国外有关教育团体和人士的联谊活动、学术交流,增进相互了解,促进友好合作。 针对深圳经济特区市场经济繁荣和民主政治活跃的特点,深圳职教社以统战性为旗帜,以教育性为载体,以民间性为机制,密切与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界人士的联系,努力推动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为满足特区劳动力市场对不同层次和类型技术工种的需求,深圳职教社创办了中华职业进修学校。近年来,深圳职教社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积极关注和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的社会问题,特别是农民工职业培训及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问题;面向老少边穷地区开展“温暖工程”教育扶贫活动;积极开展社会调研,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社员为深圳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积极建言献策;参与总社承接的国家职业教育科研课题工作;与台、港、澳二十多个职业教育团体,职业学校和一批职教界代表人士建立了经常性的联系。 深圳职教社现有社员246人,团体社员单位19个,联系港澳社员13人。 深圳职教社实行理事会制。第三届理事会理事21名,闫小培任理事长,金依俚、章牧为副理事长,章牧兼总干事,罗卓飙为副总干事。深圳职教社2003年上半年完成机构改革工作,机关按正处级建制,核定行政事务编制7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2名,非领导职数1名,不设内设机构。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职位序列管理。社机关行政经费由地方财政全额划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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