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樵 |
释义 | 1 元代学者陈樵[元](1278~1365),字君采,生于元世祖至元十五年,卒于惠宗至正二十五年。今浙江省东阳市亭塘人。元末,隐居小东白山?谷涧少霞洞。常着鹿皮衣,自号鹿皮子。樵好为古赋,作有鹿皮子集四卷。性至孝,幼承家孝,继师事李直方,受《易》、《诗》、《书》、《春秋》之学。历40年恍然领悟,见解独到。樵不入仕途,专意著述。所作文辞,精于状物写情,清新超逸,自成风格,被人喻为“挺立孤松”。所撰古赋十余篇,为国子监生徒竞相誊抄传诵。生平足迹未尝越出家乡,而声誉远达朝廷,知名人士多有投书谘访。年八十八卒,著述甚丰。宋濂、杨铁崖等对其学术造诣极为推重。郑善世《经世要言》中,推陈樵经学有独到之见。今大部著作已佚,惟存《鹿皮子集》、《太极图解》、《洪范传》、《孝经新说》、《四书本旨》见于著录。《鹿皮子集》及《飞花小稿》收入《四库全书》。 2 民国福建省财政厅代理厅长陈樵(1872—1925),字友渔,福建莆田县西天尾象峰栖隐村人。生于山区农家,自幼好学,得中秀才,曾在福清县城当过塾师,后迁居城厢田尾安然里丘家祠堂,仍以当塾师度日。光绪三十年(1904年),樵与涂开渠、陈乃元、蔡瑄等发起,在城厢马巷创办“醒社”,并附设阅报所,向民众传阅《民报》、《孙逸仙》、《猛回头》、《时务报》等宣传革命的书报。同年10月,樵与林翰、陈乃元、蔡瑄等在顶务巷创办兴化砺青小学,为莆田第一所私立小学。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樵东渡日本,就读于日本法政大学。留日期间,樵参加孙中山领导的中国同盟会。回莆后,担任官立兴郡中学堂(今莆田一中)法律科教师。宣统二年(1910年),樵为兴郡师范简易科义务教员。同年,出任莆田县禁烟局督办,他坚令戒烟,常深夜自出查缉,受吸毒者忌恨。次年,莆城民众与警察发生冲突,民众捣毁巡警岗亭和禁烟公所,樵的住宅丘家祠堂也在这次事件中被焚毁。遭焚家之难后,樵把家眷迁回栖隐村老家,自己赴福州,加入同盟会设在福州的总机关部“桥南公益社”。在榕期间,樵还参加林森组织的“福沪福建学生会”。宣统三年(1911年),武昌起义成功,同盟会在福州组织武装,积极响应。陈樵参加莆人林师肇的“炸弹队”,于11月9日随队进攻于山清福州将军府署,激战中,炸弹队击毙清将朴寿。福州光复后,樵任闽侯地方检察厅检察官,不久调任南台分区首席检察官。民国3年(1914年),樵在福建公立法政专门学校执教,并一度兼任福建省议会秘书。后又在住所萧威路挂牌当律师。民国7年,任清乡劝导员。民国11(1922)~12年,陈承志任福建省财政厅厅长时,樵任财政厅总务科科长。陈承志去职后,福建省长林森委樵担任代理厅长。三个月后,樵离职,仍受聘担任财政厅顾问。民国14年(1925),樵患病去世,享年53岁。樵平生好诗,曾师承陈石遗,曾著《丘园诗集》一稿,已散失。后期大都从事法律工作,有《刑事诉讼法》一书问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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