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清末民初来华美国法律职业群体研究 |
释义 | 图书信息出版社: 广东人民出版社; 第1版 (2011年6月1日) 丛书名: 岭南博士文库 平装: 204页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开本: 16 ISBN: 7218070728, 9787218070728 条形码: 9787218070728 尺寸: 22.8 x 14.8 x 1.2 cm 重量: 322 g 作者简介朱志辉,男,1969年生于广东博罗,华南师范大学历史学学士,中山大学法学硕士、中山大学历史学博士,现任职于中山大学党委宣传部。曾在《世界历史》、《文史哲》、《环球法律评论》、《高教探索》、《广东秘书工作》、《广州日报》等报刊上发表中多篇文章,是《抓机遇强特色,科学发展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精气神——中大学子气质大讨论文集》等书的副主编。 内容简介《清末民初来华美国法律职业群体研究(1895-1928)》是中美关系史入 物研究继美国传教士、外交官、税务司等群体后挖掘的又一新领域——法 律职业群体研究,也是在近代法制史研究中以人物群体研究的视角来拓宽 西法东渐的研究视野。 《清末民初来华美国法律职业群体研究(1895-1928)》通过论述1895— 1928年美国在华法律职业人所从事的法律教育、司法审判、诉讼代理、法 律咨询等职业活动,以及他们建立远东美国律师协会以加强联系、提高业 务、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努力,揭示了清末民初来华美国法律职业人作 为一个整体,既是美国侵犯中国司法主权的一个缩影,又是美国对华进行 文化教育渗透的一种体现,侧重于中国法律职业从无到有的近代化使命和 当代中国走向法治的视角,对他们的法律活动所带来的法治模式、所体现 的专业精神在当时产生的积极影响,以及对当代中国司法改革仍具有的现 实意义给予肯定。本书朱志辉先生在其博士论文基础上加以细心雕琢而成 。 目录引言 第一章 清末民初中国社会变迁与法律转型 第一节 领事裁判权和美国在华法律职业群体的形成 第二节 清末民初法制改革和中国近代法律职业的雏形 第二章 美国在华法律职业群体概况 第一节 法律职业分类和执业的地域分布 第二节 阅历、教育、资格背景和收入 第三节 他们心目中的中国法制形象 第四节 联系交流的平台——远东美国律师协会 第五节 与他国同行的竞争与合作 第三章 执业环境——美国驻华司法机构和私人律师事务所 第一节 从领事法庭到驻华法院的升级 第二节 招揽生意的律师事务所 第四章 从事法律教育与研究,培养新式法律人才 第一节 美籍法律教师受聘北洋大学法科和英美法系教育模式的引入 第二节 兰金律师与东吴法学院的创办 第三节 刘伯穆教务长与东吴法学院的腾飞 第五章 审判或代理案件,行使领事裁判权 第一节 以罗炳吉为代表的美国驻华法官的职业活动 第二节 在职业伦理与商业利益之间摇摆的美国在华执业律师 第三节 一桩中美律师共同代理的中美知识产权案 第四节 博良律师与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法律处 第六章 受聘政府法律顾问,履行洋顾问职责 第一节 古德诺在洪宪帝制运动中的作用 第二节 威罗贝与北洋政府参加国际会议外交 第七章 新视角下对美国在华法律职业群体的评判 结语 附表:清末民初(1895—1928)美国在华法律职业人资料统计表 附录:清末民初(1895—1928)美国在华法律职业人大事记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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