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红木琴桌”,宽123.8厘米、纵41.6厘米、高84.6厘米。从高度看,此琴桌非供演奏使用,而是用来摆放古琴以示清雅。因非实用而是摆设,故家具做的繁复、花哨、讲究。
琴桌两头下卷并饰龙首,剑腿,拐子工牙板。是一件清末较优秀的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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