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青岛市志·金融志 |
释义 | 《青岛市志·金融志》 编纂工作始于1986年6月,共搜集约300万字资料、100余幅照片。1988年6月完成初稿,并印制成内部发行本。1996年3月,再次对《青岛市志·金融志》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的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 青岛市金融事业的发展变化。1997年9月12日,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组织召开了全市金融界领导和专家参加的《青岛市志·金融志》评稿会。评稿会后,又对志稿进行了认真的修改,最后形成送审稿,报市史志办公室。经山东省史志办公室审核,由青岛市史志办公室组织终审,最后报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付印。本志上限自1891年青岛建置始,下限至1990年。为彰明个别事物的因果,适当上溯或下延。全志除概述、编后记外,内文共分金融机构、货币、存款、贷款、外汇业务、保险、金融管理、金融市场8篇,计31章、80节。 新中国成立前,青岛金融市场长期受外国银行统治。1898年,德国侵占青岛后仅6个月, 便在青岛成立了德华银行青岛分行,恃仗其特权,在青岛发行货币、代收关税、组织贷款,逐步垄断了青岛的金融业,控制了青岛经济的发展。1905年,山东官银号在青岛设立分号,此为青岛历史上最早的官办银行,但因业务范围狭小,无力与外国银行争夺市场。1914年日本侵占青岛后,除原有的横滨正金银行外,日升银行、朝鲜银行、正隆银行等日本银行趁机挤入青岛,取代了德国殖民银行在青岛的特权,青岛一度陷入日本经济侵略的中心。1922年北洋政府统治青岛后,金融实权仍然控制在日本银行手中。后来随着代表中国民族金融业的“北四行”“南四行”“小四行”等在青岛陆续设立分支机构,青岛民族金融业才渐渐有了一席之地。 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统治青岛后,时值中国四大家族为主的官僚资本银行垄断了国家金融业,青岛市政当局借此控制了青岛金融市场,国内一些商业银行纷纷来青岛设立分支机构,使青岛逐步成为山东省金融中心。1938年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日本的横滨正金银行、朝鲜银行等卷土重来;日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大阜银行等也相继开业,支持日本扩大侵华战争。日本投降后,国民党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央信托局、邮政储金汇局、中央合作金库等纷纷在青设立分支机构,使青岛民族金融业一时有所发展。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由于国民党发动内战,致使交通堵塞、工业瘫痪、通货恶性膨胀,金融界一片混乱,大多靠囤积、投机和经营副业维持生机。 青岛解放后,解放军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了青岛官僚资本金融机构,取消了外国银行在青岛的特权。 同年11月1日,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除经营业务外,对下属的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交通银行青岛分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行使管理职能。继之,人民币发行,肃清金元券、银元券,禁止外币和金银在市场上流通等,一个新型的社会主义金融体系初步建立。1953年,完成了对私营金融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成立了公私合营银行青岛市分行,实现了全市银行国有化。1958年4月, 公私合营银行青岛市分行并入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 同期,由于受“左”的错误影响,银行管理放松,信贷计划、信贷资金、货币发行等失控,导致国民经济比例失调。1962年后,执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决定,扭转了金融局势,使当年货币回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最好的年度。“文化大革命”时期,青岛金融业发展不利,银行贷款业务无章可循,国民经济发展受到很大影响,全市工业贷款增幅与工业产值增长成反比。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青岛市金融体制改革走出了新路,逐步建立起以中国人民银行为领导,各专业银行为主体,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和城市、农村信用社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合作的金融体系。1984年10月,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单一行使中央银行职能,新成立的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办理原人民银行经办的工商企业存款、贷款、结算及城镇储蓄业务。随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的信托投资公司,以及融资公司、证券公司、外汇调剂公司等相继成立。1985年后,外资金融机构也开始陆续在青岛设立分支机构。 1990年,青岛市共有银行机构6家,其分支机构825家;其他金融机构7家,其分支机构16家;外资金融机构3家。至年末,全市共有金融从业人员9991人。 本志的特点是资料翔实、全面,内容丰富。特别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青岛金融业在帝国主义殖民压迫下几经兴衰、饱受欺凌作了真实写照。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金融业的繁荣景象作了详尽的记述。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