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女师胡同 |
释义 | 位于通州区西北部。西起磁器胡同北口、贡院前街南口,东至拐棒胡同西口、沙竹巷北口。此巷西部北侧建有女子师范学校而名。 元代至元间京杭大运河全线形成后,通州即为北端码头,大都(今北京)皇家宫廷、百司庶府、卫士编民所需白米、丝绸、茶叶等大批衣、食、用诸百货多赖江淮沿大运河船运至通州,复由坝河、通惠河或大车转运至京师,故朝廷十分重视漕运,而于通州城东北部运河(时称白河)西畔建有管理漕运衙署——管河公判(今通州区第三中学校处)。明宣德间,朝廷委派户部尚书李昶专司漕运、仓场要务,于通州城西垣外大运西仓南门外迤东建仓场总署,总理漕运、仓储事宜,管河公判署废弃。天启元年(1621),因后金(后来之清)势力日强,为增强京东防务,于旧管河公判署设密云道监军佥事署,后裁复设。清顺治初,因通州地要,再于旧管河公判署设置通州兵备道,以镇压京东反清活动。康熙八年(1669)易称通(州)永(平府)兵备道,后稍有变化,至道光三十年(1850)称做通永河兵备道,不仅主管兵备,还兼管永定河与北运河二河河务,简称通永道。明末清初,通永道署前居民渐夥,东西向形成一条大街,因署衙而名道署前街。光绪二十六年(1900),八国联军入侵通州,火烧通永道署,致成废墟。民国四年(1915),尚伯良至通,于一座废墟上创办一所京兆女子师范学校,1928年易称河北省第六女子师范学校,简称女师,为河北省及北京培养众多教师著称于世,遂渐渐产生女师胡同名称,代称道署前街,于1939年后定称今名,旧街名废弃。 1958年,女师与男师(河北省立第十男子师范学校)合并称河北省通县师范学校,但校址未变。“文革”间,原女师校址易作通县第三中学,至今。 原元代管河公判署所遗铁狮一只,铸为雄性,作蹲坐状,高一米四,扁方座铭文曰“皇庆二年八月”。形态生动,铸造精美,为北京铁狮之最,1959年7月公布为通州区文物保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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