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昌智 |
释义 | 陈昌智,男,汉族,1945年7月生,湖北孝感人,民建成员,1968年9月参加工作,四川大学经济系中国经济史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副教授。 现任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 履历1963—1968年 四川大学经济系学习(其间:1968年9月—12月留校待分配) 1968—1970年 解放军七八四八部队一五零师农场劳动锻炼 1970—1971年 四川省金阳县洛觉区中学教师 1971—1978年 四川省金阳县文教局干部 1978—1979年 四川省金阳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 1979—1981年 四川大学经济系中国经济史专业研究生 1981—1988年 四川大学经济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民建四川省副秘书长(1986.05) 1988—1994年 四川省政协副秘书长、财贸委员会副主任、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民建四川省副主委兼秘书长(1992.07) 1994—1997年 四川省政协副秘书长,民建四川省副主委兼秘书长,四川省监察厅副厅长 1997—1998年 四川省政协副秘书长,民建四川省主委,四川省监察厅副厅长 1998—1998年 四川省政协副主席,民建四川省主委 1998—2002年 监察部副部长,民建中央常委 2002—2007年 民建中央副主席、常务副主席(2007.07,2007.09按部长级待遇),监察部副部长,中国监察学会会长(2003.12) 2007—2008年 民建中央主席 2008—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 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九届、十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 讲话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陈昌智2010年3月1日在北京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使低碳经济发展模式成为实现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因此,要结合“十二五”规划的编制,早日制定国家中长期低碳经济发展规划和路线图。 陈昌智是在“2010博士山低碳财税政策论坛”上作主旨发言时说这番话的。论坛由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和博士山公司等共同举办。来自政府部门、学术界和企业界的数十位专家学者出席论坛。 陈昌智说,制定国家中长期低碳经济发展规划和路线图,首先要明确各个发展阶段目标、途径以及重点支持领域。要制定新的低碳排放建筑节能标准,鼓励开发以绿色生态住宅小区为载体的科技地产项目;构建多样、安全、清洁、高效的能源供应的消费体系;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在公务、公交、出租、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提高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助标准。 其次要建立和完善低碳财税政策体系。低碳财税政策体系应包括两部分:一是对市场主体的节能减排行为起激励作用的财政支出政策体系;二是对市场主体的耗能排放行为起约束作用的税收政策体系。 再次,要增设低碳预算支出项目。应将促进经济低碳化发展的政府财力支出纳入财政预算支出范畴,并增设相应的低碳预算支出科目。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低碳预算支出的规模与年均增长幅度,保证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最后,要健全相关配套机制。按照轻重缓急,逐步建立和完善能效标准及审计制度、低碳中介服务机制、碳排放交易市场机制、自愿减排协议制度等,以充分发挥低碳政策的效力。 出席论坛的专家学者从不同视角深入分析了中国低碳经济转型所面临的问题和机遇,并着重从财税政策方面阐述了发展低碳经济、构建低碳社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与会者认为,发展低碳经济,对于推动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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