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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超我
释义

我国学者唐震在其新著《接受与选择》一书中,对超我(superego)给予了全新的解释。他指出,超我是自我发展的最高阶段,超我是孤独的我,超我是博爱的我,超我是信仰中的我,超我是完善的我。

超我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在个体接受与选择对象的过程中,个体的自我的壮大是其基本特征。个体在其初期与对象之间存在着极大的不平衡:个体小而对象大、个体弱而对象强、个体有限而对象无限等等,由此形成了它们之间的差异性、不对称性和矛盾性;但是后来,随着个体的对象关系在个体自我中的积累,个体开始壮大起来,个体与对象的关系逐渐地趋向对等、平和、融通与同一。个体在对象关系中的这种地位的变化,是对象关系的本质使然。

个体的变化是必然的。从表面看,个体年龄增长了,衰老了,他甚至距离生命的终点更近了。从这点看,个体的接受与选择与他的初始目的是相悖的。然而,从另一方面看,个体在内容上经历了由空洞到充实、由自然性到社会性的转变过程。个体从一个十分渺小的自然物,逐渐地转变为容纳了包括原始自然、人化自然和社群在内的所有的对象世界。他与世界等同起来,一致起来。他已经不是代表他自己说话,更不是代表他的某个时段(比如他三岁时候的某一天)说话,他容纳的对象世界越广泛,他也就与整个世界越接近,他就有可能变成一个“世界公民”,他就会为更广泛的世界代言,他也就有更加宽广的胸怀,他变成了一个反映整个世界关系的个体。

个体的对象关系是在接受与选择的交替、变换、统一中发展起来的关系。接受不是个体的最终目的。个体需要接受,不接受对象的个体就不是实在而只是一个空在,而空在的个体是无法进入到群这一高级对象之中的;但是,个体接受的对象愈多,个体受制于对象的方面也就愈多。但这个时候,个体受制于对象的方面已经不是对象的直接作用,而是作用于个体的对象关系所形成并寄宿于个体之内的自我对个体发挥作用。自我代表对象关系重新审视个体,他对“我”开始重新定义。

自我是一个矛盾体。自我寄宿在个体之内之后,他便处在矛盾的夹击之中。他既受到来自他的渊源——他的一切对象——对他的作用,他是这些对象的代言人;他又受到来自他的载体——他的命运共同体——对他的作用,他是他的载体——个体——的代言人。自我的这一矛盾,使得他不断地调和二者,不断地生成“新我”。由于对象是源源不断的,“我”就是生生不息的,自我总是在新的内容的充实之下不断地改变自己。显然,个体的对象关系越广泛,个体的自我所包含的外延就越广泛。如果接受是无止境的,那么自我的外延就是无边界的。

迄今为止,群是个体的高级对象。作为个体处在高级阶段的对象关系,个体所在的群是个体的现实关系。群内的每一个个体相互间的交往通过他们各自的自我而展开,个体的自我在交往中相互接受对方从而壮大了他自身。如此以来,交往的结果形成个体之间的普遍自我,正是这种普遍的自我支持了群的延续和发展。在随后的个体与群的关系中,个体进入群的最低的门槛就是个体的自我达到了群的普遍的“我”,低于群所要求的自我不为群所接纳。因而,个体的自我——被群所认可的自我——成为个体与群对话的平台,个体的自我上升为与群相统一的普遍的自我。

在与群这一对象的接受与选择中,个体的自我仍然继续发展并壮大。当着他的接受程度大到比群的普遍的对象关系更广泛的对象世界时,个体的自我超越了当前的群的普遍自我,他上升为超我。

超我是孤独的我

超我不是普遍的,他是个体自我中的少数,是个别的超乎普遍自我的“我”的状态。超我正因为他是个别的,因而是孤独的。超我处于群的顶端,由于他所拥有的对象世界超过了一般个体的现有的对象,超我便在更多的对象领域中显现了我的本性。他的多出的对象世界所形成的那部分“我”要放置在群体之中似乎就是一个难题。他没有同类,他缺少知音,他是孤独的。

从自我到超我,其实是每个个体的必由之路。自我的矛盾迫使自我不断地被新的对象关系所刷新,自我不断地壮大,不断地更新,他拥有了趋向超我的必然力量。所以,当超我出现在个体身上的时候,他也发现每个自我都会和他一样地走向超我。他经历短暂的孤独期,他等待其他个体由自我变成超我,他们在新的超我的阶段重新结为群并达到下一个自我的新的高度。

超我是博爱的我

超我的对象世界是广泛的。正像处在原始自然阶段的对象关系状态的人们仅仅把血缘关系看得很重一样,处在超我阶段的个体则把一切对象都看得很重。个体拥有的对象越多,个体就越是拥有对对象的更全面的认识,个体对所有对象的认识就越是超越个体初始阶段的狭隘的视角,个体就会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处理他与对象的关系。从情感的角度看,拥有超我的个体的爱是广泛的、普适的爱。

个体的所爱由特定的、小我之下的对象扩大到普遍的、大我之下的对象,只有在超我的状态下才能够做到。普遍的自我虽然是群的“我”,但他仍然是以每一个个体的属性的方式存在。他的普遍性仅仅是我们的一个抽象,在其现实性上,他就是单个的自我——当然是服从于群的普遍性的单个的自我。因此,他的爱很明显是小我的爱,是站在他个体的角度发出的爱。相反,超我由于已经不受制于眼前的群的羁绊,他就摆脱了小我的现实关系。他从自我的对象转向了非我的对象,他更全面地认识了“我”。他爱所有的对象,他愿意奉献给所有对象,他的存在就是最高层次的爱的存在,就是个体在超我阶段的高尚的德性。

超我是信仰中的我

信仰中的个体是自我不在自身的个体。由于信仰,个体的自我被寄宿在信仰对象那里。个体放弃他的自我——或者说个体的自我相信那个托管者比他把个体管得更好——他直接地请求托管。自我甘愿放弃自己,个体也服从自我甘愿听从信仰对象的安排。从这一点看,处在信仰状态的个体是超我的。他已经不是他自己,他就是信仰对象的代言者,而信仰对象则成为决定个体一切的基本力量。

迄今为止,任何信仰对象都是超乎群的普遍自我的对象。有些信仰对象希望普度众生,有些信仰对象希望救世济贫,还有些信仰对象希望传播普遍真理,它们都是超出个体的现实的理想世界,是为个体设定的理想的彼岸。其超我的特性是明显的。

信仰中的超我与上述其它超我相比,是一种风险较大的对象关系。这种对象的选择,并不是个体的实实在在的对象关系一步一步地演变而来,它跳跃式的来到个体的面前,因而有被个体盲目选择的可能。对于大多数个体来说,建立信仰关系或许可以起到解脱现实的自我所遭遇到的困境。

超我是完善的我

从个体追求对象的属性看,他的追求的最终的境界是群的普遍的自我的境界。每个个体都以此境界为追求的最终目标。这样以来,当个体追求到群的普遍的自我的阶段时,似乎对象世界被追求穷尽了,再也没有新的可以与之建立关系的对象了。此时在个体面前便可能出现“无”的状态,大多数个体满足到这一点就止步了。

但对有些个体来说,到了这个阶段之后,“无”是他进一步继续追求的对象。他追求了“有”,又追求了“无”,所以他追求了完善。他在群的“万物止于此”的世界之上继续他的追求,因而是超我,是完善的我的开始。

对“无”的追求其实就是对“有”的反思。因为“有”的对立面就是“非有”。“有”可以直接地去认识,“非有”正因为它是“非有”,是“有”的否定,它的根在于“有”,它来源于“有”,所以只有从“有”中才能真正认识“非有”。但在这个时候,认识的方法已经不是去重复地建立以前那样的对象关系,而是对个体所经历的“有”进行反思。当这个反思完成之后,个体获得了对“有”和“非有”的认知,个体获得了全面的对象关系,他也获得了超我。这个时候,他是完美的。

任何普遍性的意义就在于它是共有的、大众化的、普通的、平庸的。因而,在群的普遍性之中,拥有个性的个体消失了,这时的存在只是群的存在。对于个体而言,群取代了个体的位置,群代表了个体的意义。因而,群的普遍状态就是没有个体、只有群体的状态,就是个体的无的状态。

个体的无的状态与个体的源源不断的对象相矛盾,个体要超越无,走向超我。个体通过超越无而走向“新有”,个体获得了超我,他超越了普遍,他抛开了平庸的对象,他走向崇高。与处在群阶段的普遍的自我相比,超我是比自我更崇高的我,他就是完美的我。

超我之所以崇高,还在于他不同于个体初始阶段的“有”。虽然在那个时候,个体也是独立的,超出群的,但是,那个时候的个体因为对象的局限他还没有完成对象关系的重大转变,他不能把握对象,更不能自主。所以,超我只能产生在普遍的自我之后。他是个体集普遍自我的品质于他自身。他来源于普遍,又超越普遍。

在现实中,超我不一定是全面的“我”,他可能是“我”的某个侧面。他不是集结了所有对象关系的“我”,而可能只是在某个方面、某个领域里超越了群的普遍性。对任何个体而言,获得全面地“我”当然是他求之不得的事情,但在有限的生命时段内,个体不可能穷尽所有的对象世界。因而,取得“我”的一个侧面的超越也是个体中了不起的事情。这个时候,如果对象是一个整体,对象由于其整体性而使其任何一个侧面都是它本身,取得了一个侧面的我也就是反映了整个对象的我。个体在某一个对象关系中超越了当时的群的普遍性,那就是崇高的我的显现。

理想自我

来自社会环境中经由奖励与惩罚的历程而建立的是传统道德及规范的代表,如个人的行为与超我的自律标准不符,即会受到良心的谴责。父母的道德标准会内射成超我的次系统叫“理想自我ego-ideal”,良心透过让个人感到自豪或罪恶来奖励或处罚他。

超我(super-ego)是人格结构中的管制者,由完美原则支配,属于人格结构中的道德部份。在佛洛伊德的学说中,超我是父亲形象与文化规范的符号内化,由于对客体的冲突,超我倾向于站在“本我”的原始渴望的反对立场,而对“自我”带有侵略性。超我以道德心的形式运作,维持个体的道德感、回避禁忌。 超我的形成发生在恋母情结的崩解时期,是一种对父亲形象的内化认同,由于小男孩无法成功地维持母亲成为其爱恋的客体,对父亲可能对其的阉割报复或惩罚产生去势焦虑(castration anxiety),进而转为认同父亲。

超我的功能

(1) 抑制本我的不被社会接受的冲动特别是性及攻击等 。

(2) 劝自我向善。

(3) 努力表现成熟卓越。

自我取代超我

藉由超我的形成父母的控制被自我控制所取代。

超我的意识流

超我为精神一主要成份,多半无意识,少半有意识,产生于自我,对父母、老师或其他权威的劝告、威胁、警告或惩罚表现出顺从或抑制,从而反映出了父母的良心和社会准则,有助于性格形成和保护自我来克服过胜的本我冲动。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

弗洛伊德认为人格结构由本我、自我、超我三部分组成。

超我是人格的道德部分,它代表的是理想而不是现实,要求的是完美而不是实际或快乐。超我是由自我中的一部分发展而来的。它由两部分组成:自我典范和良心。自我典范相当于幼儿观念中父母认为在道德方面是好的东西,良心则是父母观念中的坏的东西。自我和良心是同一道德观念的两个方面。

神经症的产生

弗洛伊德认为,只有三个“我”和睦相处,保持平衡,人才会健康发展;而三者吵架的时候,人有时会怀疑“这一个我是不是我?”或者内心有不同的声音在对话:“做得?做不得?”或者内心因为欲望和道德的冲突而痛苦不堪。或者为自己某个突如其来的丑恶念头而惶恐。这种状况如果持续得久了,或者冲突得比较严重,就会导致神经症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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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14:3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