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骆越国 |
释义 | 骆越国,《史记·南越列传》:“以财物赂遗西瓯骆,役属焉,东西万余里。”但是,赵佗对骆越国是占领其地,其国仍在。地域即今天红河三角洲地区,土肥民众,秦掠为象郡,但仍要维持骆越国的存在,以利统治。《交州外域记》曰:“交趾昔未有郡县之时,土地有雒田,其田从潮水上下,民垦食其田,因名为雒民。设雒王雒侯,主诸郡县,县乡为雒将,雒将铜印靑绶。”说明秦军未占领之前,骆越国已有健全的国家组织。故虽然赵佗在秦亡时已攻占象郡,《史记·南越列传》云:“秦已破灭,佗即击并桂林、象郡,自立为南越武王。”但是,以后仍能自立,即不为赵佗奴役。赵佗占领骆越国是在安阳王手中夺取。《交州外域记》云:“后蜀王子将兵三万,来讨雒王雒侯,服诸雒将,蜀王子因称为安阳王。”又按《晋太康记》云:“县属交趾,越遣太子名始,降服安阳王,称臣事之。”此事《后汉书·郡国志五》有载,称:“交趾郡,武帝置,即安阳王国。”此国又名瓯雒国,亦为越南史书记述。《贾捐之传》称海南岛人为“骆越”,则其国境已入广西南部,广东西南部,今化州,信宜以南,均属秦象郡地,即其国面积亦大,故汉平南越,即以其地分为九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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