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禄大奎 |
释义 | 人物简介禄大奎,彝族,高小文化,1895年生,云南曲靖宣威乐丰得勒人,有弟兄5人,他排行第五。祖辈为宣威土知州安土司属下四十八营火之一,“改土归流”后称“土目”(民间习惯称土司)。其祖母安氏,21岁守寡,抚子禄崇尧(禄大奎之父)成人,94岁寿终,1928年云南省政府送“巾帼完人”金匾。这时,各土目大都衰败,禄家为土目中实力较强者,属地方圆数十里,约有佃户500余户。禄崇尧死后,其子划分地盘,各立门户,禄大奎分管得勒和贵州威宁老鸦营部份属地,有佃户200余户。禄大奎生长在民族上层世家,条件优厚。从小习枪练武,待至成年,身手矫捷,能跨上飞跑的马背,尤以射击为精湛,白天能打落飞鸟,夜晚燃香为靶,一弹一香。为保产业,组织武装,拥兵自重,在其影响下,部下亦颇多神枪手,若攻碉堡,能准确射中枪眼,一般豪强不敢轻易得罪于他。禄喜看《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古典小说,深受感染。他为人豪爽,刚直不阿,重义气,说话办事,说一不二。对他认为信得过的人,心口如一,视为挚友。尤好抑强扶弱,打抱不平,行侠仗义。对以强凌弱的人,恨而远之。因常触动地方豪强的利益,常遭嫉恨,连亲哥禄大勋(曾任过国民党宣威边防司令和宝山区区长)也与之反目为仇,互不往来。30年代中期,禄大勋任宝山区长时,禄大奎领命在五里坪“保路”。他一反常规,只收外籍过往富商的保路费。对一般农民,则免收保路费,有的按惯例送给他,他亦执意不收。 先进事迹1938年底,宣威八、九、十区农民相继暴动,反对国民党政府的各种苛捐杂税和无限度的抓壮丁。国民党宣威各级政府和地方部队,一时慌了手脚。保安大队和宝山区长耿开菲密谋策划,突然抓住卸任区长禄大勋将其扣押,要他交出其弟禄大奎(此时正值佃农第三次反佃后,禄大奎在外未归家)。禄大奎在经周密安排后,毅然往见。耿等协迫禄大奎要他带武装去镇压暴动农民,禄内心不悦,但为应付,假意应允,带武装30余人出发,行至中途,探知耿开菲已回家,即突然折向宣威小耿屯,包围了耿开菲家,并向全村喊话:“穷家小户不要出来,我们要的只是一二人。”遂将耿开菲打死,焚其房屋后,从东山顶、黄鹰洞绕道回得勒。 禄出身于剥削阶级家庭,承袭祖制,苛剥佃佃农,佃农曾数次反佃,均被镇压,1937年冬,佃农再次举行大规模反佃,曾一度攻占其家,抓走其妻安文芝(后被人贿其看守者放跑)。禄到贵州威宁赫章可乐,搬来其亲戚土司武装数百人,镇压反佃武装,禄也被顽强抵抗的农民用石头击伤头部。后暴动农民百余人,撤上光山梁子继续坚持斗争,禄亦离开故里,率武装居住在威宁老鸦营属地,活动在宣威与威宁交界一带地区。1940年,禄娶老鸦营地方实力派之女樊金凤为妾,尔后即长住老鸦营。 这期间,禄大奎一方面与佃农对立;故土难归;另一方面又与国民党政府、地方实力派产生矛盾,在庇威宁、宣威均遭到国民党部队追剿,处境十分困难。为求生存,他加紧发展武装,此时已拥有武装300余人枪,加之部下骁勇善战,熟悉地形,又雄踞尼珠河边之天险——猛虎洞,曾多次击败国民党进剿部队。为应付错综复杂的环境,他力求缓和与佃农的矛盾,对来往佃农热情接待,并派人告诉其妻安氏:对歉收的佃农不要再逼他们交租。 抗日战争中后期,宣威党组织遵照省工委的指示,准备在宣威与威宁、盘县交界一带地区建立抗日于游击基地,派党员柴爱国等到宣威格宜、宝山一带宣传发动群众,作好发动武装斗争的准备工作。根据禄大奎的处境和为人,1944年党组织派人做了禄的工作。处境进退两难的禄大奎欣然表示:“如果日本人打来,决不甘当亡国奴,更不会当汉奸,为国家民族的存亡,我禄大奎一定会率武装与敌拼到底。”1945年4月,他邀请格宜、宝山一带党组织负责人柴爱国到其驻地会面,消除了一切疑虑,推心置腹地谈了他多年的苦恼和抗日的决心,和柴等交了朋友。 抗战胜利后,他仍明确表示:与国民党势不两立,愿和共产党合反蒋,听从共产党的指挥和调遣。并主动寻机打击与人民为敌的地头蛇。1946年1月21日,备木乡乡长方金怀率武装39人,到土木参加国民党宣威县长陈文友召开的“剿匪会议”。会后,方领命剿得勒一带的农民武装。1月22日,方率先头16人行至西那乐坝子时,禄率部迎头痛击,当场击毙14人,缴枪14支,乡长方金怀、副乡长龙显光、保长徐石友等同时毙命。当方家来人领尸时,禄大奎还风趣的说:“方金怀天天收入家的宰口税分文不让,今天,我要收他的宰口税。”遂收银元100元后,才让领尸而去。1946年底,禄大奎与柴爱国等组织武装40余人,围攻曾多次镇压农民武装的国民党剿匪大队长徐强鹏的老巢。在村民协助下,消灭了徐的武装,徐侥幸逃脱。 加入共产党禄大奎在党组织的教育帮助下,逐步加深了对党的认识和理解。从多年“恩怨相报”的切身现实中看到了实质所在,进一步认清了国民党政府的黑暗本质,明白了共产党顺应民心,改造社会,进行新的变革这一斗争的实在意义,对自己找到新的出路感到欣慰。他一再表示,要与本阶级决裂,自己革自己的命,全力支持和投身改天换地的斗争,并几次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1947年3月,经格宜、宝山一带党的特别小组成员谢敏介绍,禄大奎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禄大奎入党后,心情十分激动,决心把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都交给党,多次提出将武装全部交给党安排。党组织根据当时的环境,为有利于开展斗争,让他仍维持原状,禄愉快地服从了党的决定。1 947年6月6日,经省工委批准,云南第一支反蒋武装“六六分队”在宣威格宜法马坡成立,禄大奎派18人枪参加了“六六分队”,并以其特殊身份掩护外来干部,协助组织接送干部,安排干部食宿。省工委派到这一地区工作的主要领导李德仁、蒋永尊、谢敏等都曾在禄大奎住扎的猛虎洞里隐蔽过,从而保证了领导同志的安全和工作的顺利开展。 1948年初,宝山春节起义前,组织上派人与他联系,他一再叮嘱来人转告组织,请作认真准备,做到万无一失。并派部下队长姬忠然率48人枪(每枪配70发子弹)参加了起义。1949年元月,格宜花红梁子起义时,他又及时派近百人枪参加。1949年4月,他亲率剩下的全部武装百余人枪,参加了永火昆支队宣威边防游击大队,被组织任命为副大队长。 他入党后,严守党的纪律,对党交给的工作始终不遗余力,圆满完成。这一地区的多次起义,均得到他的全力支持。由于他在这一地区的特殊身份,同志们常到他家里找他,大部份领导同志到过他的家。他不仅热情接待,所需粮油用品无偿提供,而且总是精心布置,周密安排,以保证安全。其侄子禄国章(禄大勋之子),时任国民党“宣威东北四乡联合剿匪办事处”中队长,对禄大奎的行动产生怀疑,但又抓不到任何把柄,亦不敢多问。1947年秋的一天,“六六分队”的两位同志到禄大奎家,晚上,禄大奎安排来人休息后,禄国章以为来人已走,即到禄大奎家对他说;“五爷(叔),这些人不知是干什么的,你不要和他们勾勾连连的。”禄大奎以长辈的威严当即骂道:“你想来,你过来坐坐,不想来,你滚你的,这些人是我的朋友,你要胆敢动他们,我对你不客气。”由于本质决定,禄国章仍贼心不死,曾私下拉拢禄大奎部下一个叫高小榜的人,企图暗杀“六六分队”人员。禄大奎知道后,责打了高,并晓以利害,进行教育。高认错悔过,后随禄大奎参加了游击队。 禄大奎在宣威边防游击大队任副大队长时,已睁过五十,主要分管行政和后勤。他不顾劳累,千方百计为部队筹办给养,以保证部队行军作战的需要,有时部队出发,他就从家中拿出粮食制作干粮.1949年五、六月间,边防游击大队在得勒小学整训,每人每天三个铜板的菜金全由他提供。大队的武器,除他带来的较好外,其余均破旧牌杂,且子弹较少(全大队平均每支枪只有子弹20余发)。在这种情况下,禄大奎首先提出“一颗子弹消灭一个敌人”的号召,要求全体指战员苦练瞄准射击,并亲自传授首发命中的经验与要领。由于他与其他领导一起言传身教,从严训练,大队中涌现了不少“神枪手”,为后来以劣势装备战胜强敌创造了有利条件。 他勇于改造自己。多次提出,原佃户租种的土地归佃农民自己所有,自己还有土地,要做个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他彻底放下“土司”架子,和同志们平起平坐,亲密无间。同志们也很亲近他,都愿和他在一起,他在边防游击大队虽然只有两个月,却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每到驻地,他都与别人争着给群众担水扫地,有时还跳下田去,帮群众犁田插秧。他严以律己,决心戒掉吸食鸦片的旧习,无奈引起腹泻拉血,加之年长体弱,最后连骑马都很困难。但他从不叫苦,默默地忍受着。党组织考虑,他的身体已很难坚持艰苦的行军作战,遂动员他暂时回家休养。为安全起见,组织决定让他带回2人3枪。但他认为部队正需要武器,说什么也不愿带枪离去。经领导反复做工作,1949年6月,他带2人3枪依依不舍地离队回到老家得勒。回家后,他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没有忘记党的工作。1949年冬,匪首李兴才带股匪在当地骚扰群众,活动猖獗。他马上写信给边防游击大队长兼教导员柴爱国汇报,柴吝派20余人归他指挥,消灭了李匪后归建。随后,禄大奎到老鸦营家中养病。 1950年4月,征粮开始后,残余反革命势力兴风作浪,“青年党”组织叛乱,社会上的地痞流氓遥相呼应,部分曾投向革命的地霸武装头目也乘机背叛革命,参与叛乱,重新与人民为敌,袭击各地新生的人民政权,气焰十分嚣张。而在家养病的禄大奎始终没有忘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没有忘记自己的政治信念和誓言。坚信共产党既能推翻统治中国多年的国民党政府,也定能尽快消灭局部的土匪叛乱。其侄子禄国章曾专程到他家里,威逼他参与叛乱,并煽动说;“你革什么命,革来革去,最后要革你的命,你和他们不一样,你跟共产党能跟出什么好结果。”禄大奎义正词严的训斥说:“我活着是共产党能的人,死了也是共产党的鬼,我劝你放明白些,不要胡来。”禄国章碰了一鼻子灰。为防他狗急跳墙,禄大奎随即离家隐居于猛虎洞中。部队剿匪期间,他曾率随从2人到俄科,向参加剿匪的曲靖分区独立二营副营长张国标汇报了自己的情况,并把从部队带回的3支枪交给张。张叫他回原住地工作,并让他带回步枪、手枪各一支。他回去后,积极协助村委会动员当地群众支持剿匪部队,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喊冤去世1950年11月,他被错当为土匪,强令到宣威土木乡政府举办的“自新队”学习。12月初,即押送宣威县公安屁局二所关押,让他交待“参与青年党叛乱”的问题。禄大奎认为,参加革命前,自己确实做了些对不起农民的事,内心自责,准备进行认真反省。但参加革命后,一直跟党走,间心无愧。他多次申诉自己与叛乱无关,但未得到认可。1951年5月5日,禄大奎在狱中含冤去世。时年56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宣威县公安局重新复查认定,禄大奎参加“青年党叛乱”的问题,“查无实据,不能成立”,于1983年11月29日作出决定,推倒前案,恢复其政治名誉。1985年11月29日,中共宣威县委组织部决定:恢复其党籍。对其遗属,按有关规定发给抚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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