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龙泉市科学技术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科技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和组织实施全市科技管理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意见。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和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负责科研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指导技术市场、科技中介机构、民营科技机构以及其它科技社团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科技信息工作、协调、组织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指导科技第三产业发展,推进全市技术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三)组织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研究确定全市科技优先发展领域和重点扶持产业、行业,开展科技统计监测;负责市级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管理工作,组织申报推荐国家级、省级科技新资金和科技项目,编制下达并组织实施本市科研、火炬、星火等各类科技计划;组织申报推荐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基金和科技项目;参与银行贷款支持的科技开发计划的计划管理与实施;负责高新技术的项目、产品、企业、特色产业的培育。协助有关部门编制科技创业园区规划的实施、政策拟定、进园条件认定等工作。 (四)组织和指导管理科技成果评价、科技保密、科技档案等工作,负责全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风险投资,技术作价入股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的防震减灾工作,编制应急预案,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督促本市监测子台建设与使用,管理地震监测工作。 (六)指导和协调市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的科技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负责推进科技创先,参与组织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各乡镇、各街道、各行业的科技进步。 (七)归口管理全市国际、国内的科技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引进,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参与对全市科技人员的管理、培养、引进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内设机构办公室负责综合性科技工作报告和有关文件的起草、党政科技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负责文书、档案、财务、保密、接待与信访、局机关人事工资、老干部管理、财物管理等事务性工作;管理机关财政经费和后勤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制度修订与落实及年度考核;承办全局性各种会议和活动;负责科技宣传和科技信息采编。 科技计划科编制和组织实施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及创新服务体系服务;参与科技创业园规划编制、优惠政策拟订和进园企业认定的工作;负责管理科技“三项经费”、创新资金,提出每年度本市科研、火炬、星火等科技项目计划,参与市本级重大项目的招投标;承担高新技术项目、产品、企业及特色产业培育;负责上级科技项目和创新资金的申报推荐;承担科技资源统计监测;提出全市科技合作的意见,负责全市的国际、国内的科技合作,全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引进,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 科技综合科联系市直部门、乡镇、街道科技管理机构工作,指导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承担科技中介机构、民营科技机构行业管理,指导局属单位业务工作;负责技术市场、知识产权管理,承办科技奖励、成果评价管理、技术保密等工作;负责指导创建科技进步先进乡镇活动;参与拟订科技人才培养引进政策与规划,承办培训,会同有关部门评选科学青年、拔尖人才、先进人物、先进集体,以及引进人才,引进智力工作;协调、组织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和组织科技下乡活动,承担科技扶贫工作,承担全市的防震减灾工作,编制应急预案,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承担有关全市科技工作的政策文件起草和组织落实。 单位地址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大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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