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立格联盟 |
释义 | 概述立格联盟即英文法律legal的译音,中文“立格”,可以解释为建立规矩、建立规格、建设制度、树立标准的意思。作为法学教育的五校,可以在两个层面阐发其寓意:其一,为国家的“立格” 做出贡献,即要一如既往地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担当重任,努力奋斗;其二,为中国法学教育的“立格”,即为法学教育的规范化、为中国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贡献力量。2010年5月30日,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法律高端人才”为主题的首届论坛在华东政法大学召开,并宣布“立格联盟”成立。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霍宪丹,上海市教委副主任王奇,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校长黄进,西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张国林、校长付子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陈小君,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杜志淳、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张智强、副校长叶青等出席首届论坛,并就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5所政法大学建立合作机制,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共同推进我国法治建设达成了共识。 “立格联盟”在推进法学教育改革的同时还就学科专业、师资队伍、科学研究、图书文献和学校行政管理等方面工作定期开展校际互访与经验交流活动,开展学术合作,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学校的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都是具有光荣革命传统,办学历史悠久,适应国家培育政法人才的战略布局的要求,在培养高素质政法人才、开展学术研究和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政法高等院校。在长期的发展中,各方密切联系、互相支持,结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和深厚友谊,为了充分发挥五所政法大学的法学教育的优质资源,交流探讨法学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各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强办学实力和水平,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经五所政法大学充分协商,建立全国政法大学交流研讨平台:立格联盟。 首届论坛2010年5月30日,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法律高端人才”为主题的首届政法高校书记、校长论坛在华东政法大学召开,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霍宪丹,上海市教委副主任王奇,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校长黄进,西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张国林、校长付子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陈小君,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副院长王明泉,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杜志淳、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张智强、副校长叶青、校长助理兼组织部部长应培礼等出席。 与会人员围绕本届论坛的主题作了交流发言,并就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5所政法高校建立合作机制,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共同推进我国法治建设达成了共识。 第二届论坛2011年7月9日,在西北政法大学召开的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第二届高峰论坛获悉,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将在今年年底正式启动。据介绍,“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第一个关于法学高等教育的专门指导性文件,也是教育部在社会科学领域最先实施的卓越人才培养计划。 这次卓越计划的目标定位为:以提升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卓越法律职业人才。 此次卓越计划提出的“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是由高校与实务部门作为法律人才培养的共同主体,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选送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岗位工作1—2年,从法律实际工作部门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担任兼职教师。 “立格联盟”成员包括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5所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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