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凌燕 |
释义 | 李凌燕,女,法学博士,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专业仲裁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 学术工作简历 198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后在浙江大学法学院任教; 1985年至1988年北京大学法律系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8年至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先后在比较法研究室和经济法研究室,从事外国民商法比较研究和经济法研究; 1989年9月至1993年8月,日本早稻田大学大学院法学部,外国人客座研究员,从事日本民商法律研究; 1996年11月赴欧洲瑞典隆德,参加由欧洲共同体人权委员会举办的世界妇女人权高级研讨班; 1997年8月被聘任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副教授; 1998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民商法学博士学位; 2000年,获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高级研究者基金,在日本东京大学、早稻田大学作专题研究; 2002年8月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聘任为特聘研究员、教授。 2003年3月被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聘任为金融专业仲裁员。 学术作品 迄今为止,主要研究领域:金融法、担保法、税法、比较法、日本法。 1.主要著作 独著:《现代银行法律制度》(中国社会出版社1995年出版) 独著:《消费信用法律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出版) 合著:《妇女法律读本》(浙江出版社1983年出版) 合著:《继承法讲话》(民族出版社1987年出版) 合著:《法律与现代生活》(农民出版社1987年出版) 合著:《中国法制四十年》(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出版) 合著:《司法制度比较研究》中国法学会"八五"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出版) 合著:《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出版) 2.主要论文、译文 自1983年起开始发表学术论文,主要论文约40余篇,代表作如下: 《经济改革中的法制协调》 《英美两大法系中的判例与中国古代判例之比较研究》 《法人制度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商品经济与法律意识》 《再论法人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作用》 《论经济效益立法》 《论对外资银行的法律监管》 《股份公司制度的法律思考》 《二十一世纪民法学的发展趋势》 《日本法律的移植与借鉴》 《日本家庭法发展的新动向》 《现代日本行政法学的最新理论成果》 《科学技术的进步与人权》 《科学技术的发展与法律》 《加强境外中资企业管理刻不容缓》 《二十一世纪信息技术与我国发展战略》 其中《经济效益立法》(法学杂志1995年第五期)获1996年"中国法治之路"全国青年法律论文优秀奖;《二十一世纪信息技术与我国发展战略》入选首届全国青年科技发展论文评选,并作大会专题报告。 翻译作品有《论实物出资》、《法人格的否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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