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兰山区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 |
释义 | 兰山区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成立于2010年4月,是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实施上级有关文化市场管理暨“扫黄打非”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原区文化局、区出版管理办公室的文化市场管理、文物执法、新闻出版市场执法的职责,区广播电视局广播影视行政执法的职责。 机构设置 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督办、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 人事财务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科: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全区文化市场执法队伍的日常督察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执法错案进行追究;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工作;承担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区文化娱乐场所(游艺场所、歌舞场所)、营业性演出、美术品经营的许可和监管,负责新办报纸、期刊、报刊记者站及报刊变更的审核许可工作;负责报纸和期刊出版活动的监管工作;承担报纸、期刊的质量管理、审读和舆情分析工作;;承办全区印刷业、书刊发行业、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及出版物复制单位的设立、变更的相关审核许可工作;组织查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处理涉外著作权事宜,调解著作权纠纷。 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全区文化市场管理及“扫黄打非”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文化市场管理及“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跨部门、跨地区的文化市场管理及“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承办打击侵权盗版和“扫黄打非”举报奖励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国、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承担市、区文化市场管理暨“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局机关党支部: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 文化市场稽查大队: 稽查大队一中队:负责对解放路以南、通达路以东的文化娱乐场所(游艺场所、歌舞场所),营业性演出、美术品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稽查工作 ,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稽查工作,图书、报纸、期刊、内部资料、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市场、计算机软件的稽查工作; 稽查大队二中队:负责对解放路北、蒙山大道以东的文化娱乐场所(游艺场所、歌舞场所),营业性演出、美术品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稽查工作 ,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稽查工作,图书、报纸、期刊、内部资料、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市场、计算机软件的稽查工作; 稽查大队三中队:负责对解放路以北、蒙山大道以西及西外环以东的文化娱乐场所(游艺场所、歌舞场所),营业性演出、美术品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稽查工作 ,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稽查工作,图书、报纸、期刊、内部资料、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市场、计算机软件的稽查工作; 稽查大队四中队:负责对解放路以南、通达路以西及西外环以东的文化娱乐场所(游艺场所、歌舞场所),营业性演出、美术品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稽查工作 ,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稽查工作,图书、报纸、期刊、内部资料、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市场、计算机软件的稽查工作; 稽查大队五中队:负责对枣沟头镇、李官镇、半程镇、白沙埠镇、南坊新区的文化娱乐场所(游艺场所、歌舞场所),营业性演出、美术品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稽查工作 ,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稽查工作,图书、报纸、期刊、内部资料、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市场、计算机软件的稽查工作; 稽查大队六中队:负责对义堂镇、朱保镇、方城镇、新桥镇、汪沟镇的文化娱乐场所(游艺场所、歌舞场所),营业性演出、美术品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稽查工作 ,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稽查工作,图书、报纸、期刊、内部资料、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市场、计算机软件的稽查工作; 监控指挥中心: 负责文化市场管理监控指挥工作;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和主要监控区域的监控;负责监控信息的记录、编制、下发和报送;负责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的接听、受理和反馈;负责全区监控平台运行情况的监督和指导;负责全区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负责督办监控中发现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 稽查大队党支部:负责稽查大队的党群工作及发展入党积极分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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