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康巴塞雷斯 |
释义 | 康巴塞雷斯(Cambaceres,Jean-Jacgues-Regisde,1753~1824) 法国杰出的法律职业工作者和政治实务家。大革命前为蒙彼利埃地方法官,1791年担任刑事法庭庭长。第一共和国建立时当选为国民议会议员和立法委员会主席。在处决路易十六的问题上投了赞同票,但同时认为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执行。1793年和另一立法议员梅兰(Merlin,Antoine-Christophe,1762~1839)共同起草并提出了有695条的民法典草案,以后又先后提交了第2、第3稿草案,然而均未能通过。1794年曾任救国委员会委员,主掌外交事务,1795年共和国三年宪法颁布后,任五百人院议员,2年后落选。1799年曾任司法部长,协助拿破仑实现了雾月十八日(1799年11月9日)政变,并在后来的执政府中担任第二执政和拿破仑的高级法律顾问。在拿破仑的一系列立法,特别是民法典的编纂活动中起了重要作用。1804年被任命为大法官,4年后又被封为帕尔马公爵(duode Parme)。在政治上颇得拿破仑信任,在拿破仑统治时期是权力地位仅次于拿破仑的政治家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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