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生,江苏常熟人。
字保昌,号雨,斋名一且室。
上海大学副教授。
上海市法学会会员与上海市行政管理学会会员。
1952年复旦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在上海市的区法院工作。1956年为上海市律师。后为教师。在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与上海法律专科学校任教,并为该两校学报《法治论丛》之"法学选译专辑"之负责人,从事编译与编辑国外法学。
著有《厂长经理法律问答》一书。《司法文书写作》一书之副主编与撰稿人。与人合作点校《大清律例》和《钦定理籓部则例》·论文有《我国著作权法与伯尔尼公约》等。1988年荣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荣誉证书。1989年荣获上海市律师协会荣誉证章。1993年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行政银星荣誉章。《中国律师大辞典》、《中国专家大辞典》、《中华兴国人物大典》、《中华英杰大典》、《二十一世纪人才库》、《中国杰出人物大典》和《世界优秀人才大典》等均有传略·又为江苏省诗词协会会员,苏州沧浪诗社社员与江苏省常熟市诗词协会理事。《当代江苏千家诗》、《沧浪诗词选集》、《二十世纪中华诗词大观》、《当代诗词六百家代表精选》、《近五十年寰球汉诗精选》、《华夏诗词荟萃》、《华夏凤鸣录》与《华夏吟友》等诗词集均收有诗词·又擅山水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