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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吉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释义

(吉林省教育厅 吉教规划字[2006]79号 2006年9月21日)

“十一五”是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根据《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适应“十一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科教兴省、人才兴业和县域突破、开放带动战略,制定“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教育国际化趋势、建设创新型国家,为激发教育的活力和潜力提供了新的动力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教育国际化趋势的不断发展,知识创新、科技进步在引领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越来越显著的作用。在激烈的国内、国际竞争中,我省教育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富有挑战性的改革与发展环境,使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得到进一步确立。教育必须紧紧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造就众多应用新技术的高素质劳动者和大批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高端领军人才,大力振兴教育事业。

(二)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教育的贡献率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全力推动吉林经济更快更好发展的战略目标,实现基本完成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任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构建和谐社会取得新进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跃上新台阶。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教育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需要教育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和科技支撑,教育将更加凸显出其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作用,这无疑对我省教育的贡献率提出新的要求。

(三)我省教育具有较好的发展基础,又面临亟待解决的困难

我省教育具有较好基础。在全国率先实现“两基”目标,高中阶段教育有较快发展,高等教育优势更为明显,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8%,是全国较早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省份。学科门类齐全,光电、电力、生物、医药等重点高等学校在全国具有学科优势,有较强的人才培养基础和能力。但是,按照“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教育仍面临着亟待解决的困难。教育投入不足的矛盾仍然突出,教育发展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教育结构还不尽合理,为经济社会服务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

思想、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科教兴省、人才兴业战略,大力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素质教育为主题,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以体制和机制改革为动力,继续优化教育资源,实现教育制度创新;以协调发展为主线,全面提升吉林教育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整体水平。做好四个统筹:

——统筹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根据社会需求、教育基础和经济发展状况,合理确定教育发展的规模和速度,不断优化教育结构,注重提高教育质量,努力提高办学效益,实现教育发展良性循环。

——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快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

——统筹城乡教育和区域教育均衡发展。要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突出农村教育重中之重的地位,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结合区域规划和城镇化建设,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区域教育发展目标。

——统筹规划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坚持以发展为前提,以改革为动力,以稳定为基础,认真关注、及时化解教育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教育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发展目标

到2010年,实现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0%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5%以上,使全省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以上,城市新增劳动力平均预期受教育年限基本达到13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初步形成适应需要、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位于全国各省(市、区)上游,若干领域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在校生规模分别达到119万人和82万人,适龄人口入学率分别达到99%和96%以上。小学和初中办学条件实现标准化,教育质量明显提高。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初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保持优势,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幼儿教育有新的发展。

——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在校生达到76万人,其中中等职业教育规模达到31.1万人以上,招生职普比例达到4.5:5.5的目标,结构趋于合理。城镇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农村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差距缩小,中等职业教育优质教育资源和办学规模明显扩大。

——高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生规模达到56.2万人,其中:研究生4.7万人,本科生38.6万人,专科生12.8万人。“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在全国高校中的影响力明显上升,省属重点高校的办学实力和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在国内同类院校中综合评价位次前移;一般本科院校学科优势和办学特色明显增强。形成与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的学科(专业)结构,建立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学科(专业)调整机制。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

——终身教育。初中和高中后职业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成人教育得到较快发展,大学后继续教育有所突破。实现教育资源面向社会全面开放,各类文化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建立较完善的城乡一体化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初步构建开放式终身教育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智力基础

——推进“两基”巩固提高计划,实现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两基”管理机制,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优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切实控制中小学学生辍学,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全面推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城乡、区域和学校间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全面实施新课程改革计划,积极推进农村初中办学模式改革,构建具有吉林特色的义务教育课程体系。保证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在全国的领先水平。提高特殊教育的普及程度和办学水平。大力发展农村幼儿教育事业。加强扫盲和扫盲后的继续教育。

——推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计划,促进普通高中教育的充实提高。稳定发展步伐,加强薄弱学校改造,提高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完善评价体系,注重内涵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的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改善县镇农村高中办学条件,加快农村高中的建设和发展,稳定人口较大乡(镇)和城乡接壤地带普通高中的办学规模。充分发挥“示范高中”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大力开展“示范高中”对口支援农村高中“联、帮、促”活动。

——推进教育技术改造计划,提高基础教育信息化水平。建设全省统一的教育信息网络,分层次建设省、市、县、校四级各具特色与功能的资源库,实现全省教育系统所有单位教育资源共享。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推进信息技术与各学科教学内容、过程、方法、资源、考核等各种教学要素的整合,借助信息化平台推动学科教学改革。加强信息技术教学应用的实验探索和创新,鼓励各种有组织的教学实验、经验交流和推广应用活动。

(二)实施职业教育振兴工程,加快培养技能型高素质劳动者

——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计划。推进职业院校与相关企业合作,重点发展以数控技术为主的机械加工、汽车维修、电子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与软件开发、制药、精细化工、装饰设计与工程、建筑技术、生态环境、现代农业、农产品深加工、商贸旅游、现代物流、高级护理等专业,加快对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培养培训总量超过100万人。

——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进一步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模,实施“阳光工程”。适应县域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需要,明确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职责。落实培训任务,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对已转移就业的人员定期组织开展岗位技能培训,为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民增收服务。

——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继续推进农村“三教”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大面积推广和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和“绿色证书”教育,加快农村实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培训,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为农村发展培养培训实用人才,为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技能服务。

——实施创业经营型人才培养培训计划。把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作为职业教育的重要任务,与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结合实施,加快孵化创业人才、资本和项目,整合资源,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强化行业孵化功能,完善教育、科技、人才、法律等配套服务体系,努力打造立足本地创业、经营的“老板”队伍。

——实施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计划。完善企业职工继续教育和培训体系,支持建设学习型企业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要把培训初高中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作为重要任务。促进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的沟通和衔接,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使职业教育成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和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支撑。

——加快推进中等职业教育“百强校”建设计划。抓住国家实施县级职教中心专项建设计划的有利时机,集中突破“百强校”建设难点,完成42个县(市)职教中心建设任务。继续推动每个市州一所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在长春启动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对进入园区的职业院校在土地使用、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实施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建设计划。支持学校争创国家示范性职业院校,到2010年,进入国家示范性学校的中等职业学校达到35所,高等职业院校达到5所。同时,建设一批示范专业、品牌专业,到2010年,建成150个中等职业教育骨干专业、品牌专业和50个高等职业教育精品、特色专业,做强一批适应市场、专业性强的特色院校。

——继续推进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计划。进一步完善已经获得国家资助建设和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21个职业院校实训基地。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实训基地建设,在重点专业领域建设专业门类齐全、装备水平较高、优质资源共享、与我省产业结构相配套、与生产技术水平相适应、企业参与建设的省级职业教育技能人才实训基地60个,特色基地40个。

——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充分发挥三个国家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技能培训示范基地的作用,利用好相关学校的装备优势,建立开放性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以“双师型”教师培训为重点,兼顾学历提高培训、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培训、课程开发和实施能力培训,完成专业课教师全员轮训。

(三)实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提高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水平

——推进重点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结合国家和吉林省创新体系建设,积极支持“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的发展;通过省、部共建和重点投入等方式,积极推进省属重点高校建设,确保省重点高校在国内同类院校中的先进地位;提高省属一般本科院校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办学特色;重点支持对我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省重点学科建设,进一步凝炼学科方向,构筑学科基地,汇聚学科人才,形成并发挥高校整体学科优势和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推进校企共建等多种形式的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构建高校科学研究、聚集和培养高层次人才以及学术交流的基地和平台,争取新建5个国家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20个省重点实验室。

——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计划。确立科学的专业设置评价及调整机制,进一步落实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加快专业调整,拓宽专业口径,突出专业特色,提升专业水平。完善教学名师遴选制度、名师上讲台制度、教研立项制度、精品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制度、优秀教材选用制度。加快学分制的研究与实践,实行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遴选和建设20所省教学工作优秀学校,10个左右省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40名省教学名师,60个省示范性教学实验中心和工程训练中心,200门省精品课程。

——推进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计划。引导和支持各高等学校抓住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契机,按照评估工作和指标体系的要求,评建结合,推进高等学校科学定位,凝炼办学特色和优势,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升高等学校整体水平。力争使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院校都能顺利通过评估,取得预期效果。

(四)实施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增强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

——推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面向科技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努力探索建立产学研结合的良性机制,推进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企业的结合,搭建产学研合作的桥梁和平台,建设一批国内一流水平的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核心技术和智力支持。力争创建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10个教育部重点工程中心。

——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积极鼓励和支持大学以科技成果为资本创办科技企业,争取建成10个高等学校高科技产业集团,争取有2个上市公司。完善大学科技园孵化功能及支撑和服务体系,加大推广转化力度。重点支持吉林大学科技园、以长春理工大学为龙头的吉林省大学科技园、北华大学科技园和吉林农业大学国家农业科技园建设。

——推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积极增加硕士、博士授权学科点数量,扩大研究生规模,加快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对以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松江学者、特聘教授等拔尖创新人才为核心,从事国家和省重点发展领域或国际重大科学与技术前沿研究的优秀创新团队给予重点资助,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提升高等学校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每年遴选支持3—5个省级创新团队。

——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继续加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课程教材和研究基地建设,促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不断繁荣,积极运用哲学社会科学的优秀成果,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具有规律性、前瞻性和战略性问题的研究。力争创建10个教育部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取得一批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成果。

(五)实施民办教育促进工程,实现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推进民办学校建设计划。支持和鼓励多种形式民办教育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用民办机制新建非义务教育学校。建成若干所具有鲜明特色和较高质量、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民办学校或教育机构。全省民办高校发展到6—8所。初步构建结构合理、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

——完善民办教育发展扶持政策。探索民办教育发展新思路,制定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新政策。积极运用财政、金融和税收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办学和捐资助学,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贷手段,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落实土地、税收等优惠扶持政策。优化有利于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环境。

——建立民办教育评估体系。加快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设置、评估标准体系的制定工作,建立依法办学、依法管理的有效机制。制定各级各类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建立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评估体系。加强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探索民办教育依法管理的有效途径。

(六)实施素质教育联动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推进学校德育计划。要尊重学生人格,坚持正面引导,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强化学科渗透和教师的表率作用。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中小学要进一步优化班主任工作,注重学生的行为养成教育,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职业学校要以职业道德培养为核心,着力培养学生的爱岗敬业、创新创业的思想品质。高等学校增加综合素质必修课,打造素质教育的精品课程,推进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课堂、进教材和进学生头脑工作。

——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计划。准确把握各级各类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各年段学生必须具备的素质,突出人格的全面养成,注重个性发展、因材施教。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方式与方法改革,实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积极实施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大力倡导研究性学习,培育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重视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能力、获取新知识能力、发现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能力。认真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普遍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

——推进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和艺术素养计划。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切实加强体育工作,培养学生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和积极向上的心理品质。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体系和学校卫生安全责任制与监测机制。中小学要加强音乐、美术课堂教学,高等学校应要求学生选修一定学时的包括艺术在内的人文学科课程。

——推进考试评价体系建设计划。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加快初中升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改进评价方式、方法和手段,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制度和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不断提升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改善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条件,建立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监督评价机制,加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融合,形成推进素质教育的强大合力和良好环境。

(七)实施教师资源能力建设工程,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推进师德建设计划。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坚持系统的师德培训和经常性的师德教育活动,开展师德宣传,培养和树立师德典型,表彰奖励师德优秀教师,严格考核管理,建立师德建设评估制度,增强教师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推进教师实施素质教育能力提高计划。深入开展以“一德三新”为主要内容的教师全员继续教育,积极探索符合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和职业特点的培训模式。坚持集中培训、校本研修、自修提高相结合,学历提升和非学历教育相结合,传统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为教师提供优质高效的终身学习平台。高等学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双语”教学能力明显增强。

——推进教师教育体系建设计划。深化教师教育课程和教学改革,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建设一批省级教师教育基地。理顺师范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将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纳入高等教育序列。形成以高水平师范大学为先导,以师范院校和教师培训机构为主体,多种教育形式相互沟通,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相互衔接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符合公共财政要求的教育投入机制,确保教育经费投入足额到位

——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建立和完善教育公共财政体制,努力增加对教育的经费投入。进一步理清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权限和管理责任,强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管理与发展教育的责任。各级政府对教育的预算内投入,按决算口径,依法做到“三个增长”,全省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2010年力争达到4%。

——健全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与“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新体制。建立农村免费义务教育专项资金,落实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和来源。妥善解决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欠债问题。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护、改造和建设保障机制。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撤并学校的资源继续用于教育,或变现后用于新学校的建设。大力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切实加强劳动实践场所建设。

——健全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监管制度,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建立和完善规范化转移支付制度,增强财政困难县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能力,制定刚性措施,使中央、省两级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足额到位,杜绝截留转移支付资金现象。健全教育审计机制。

(二)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制度创新

——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完善市县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探索建立学校的公共治理结构,实现政府从传统的直接行政管理为主转为间接管理为主,通过立法、拨款、政策引导、信息服务、监督评估、提供服务等手段调控管理学校;培育中介组织和机构,建立认证、评估、审计、仲裁、听证制度。

——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创新。建立健全以学校法人和章程为基础的现代学校制度,面向市场和社会依法办学;进一步明确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发展定位,体现特色,完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积极探索民办中小学和职业学校的发展思路;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和方式参与学校项目投资与建设。

——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创新。根据“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以职务聘任和岗位管理为重点,推行教师职务聘任制。加强教师交流,完善学科带头人遴选制度。

——推进招生就业制度改革创新。完善中小学就近入学制度;推进初中毕业生考试成绩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国家就业优惠政策,建立更加完善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就业率、待业率公布制度及就业状况监控制度。

(三)不断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

——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举办高水平的教育机构。大力推进高校与国际著名大学联合办学,进行合作培养人才,合作开展科技攻关,合作共建新兴学科、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进一步提高我省教育国际化水平。

——积极开展以学科、学术、学者、学生为主体的国际交流,不断扩大交流规模。建立一批对外交流的国内培训基地、国外办学基地和教师培训基地。鼓励学校聘用国际优秀人才参与教育管理。提高公费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依法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促进中外合作办学健康、持续发展。规范自费留学中介机构行为,健全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监管措施。加强留学预警机制建设。

(四)继续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加强高等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民主集中制。优化高等学校领导班子结构,选好配强党政一把手,培养造就一批政治坚定、思想解放、开拓创新、团结进取的高等学校领导干部。

——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活动内容,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高校党建工作的活力。建设好党建工作队伍,构建高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抓好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大力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科、课程建设,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和网络管理,积极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转变职能,依法治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加快地方教育立法。依法调整教育外部和内部的关系,确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教育的职能。抓紧制定《吉林省民办教育条例》、《吉林省义务教育投入条例》、《吉林省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创造教育法治环境,有效维护教育行政机关和学校的正常秩序,依法保护各级各类学校及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强化依法治校,严格依法行政。坚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教育依法行政的基本行为准则,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完善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提升各级教育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建立教育申诉、调解、仲裁、行政复议和教育执法监督制度,全面提高依法治教水平。

——转变管理职能与方式。加强教育发展战略和宏观政策研究,加强教育的宏观管理,积极发挥各种中介组织的作用,提高教育决策的民主化程度。统筹协调,依法监管,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领导和管理教育,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度。依法强化教育行政部门在政策制定、宏观调控和监督指导方面的职能。

——加强各级政府的教育督导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强化督导职能作用。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推进督导创新。完善督导结果的通报制度,建立教育督导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建立、健全符合教育系统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加大教育系统预防职业犯罪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努力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加强高校和科研机构学术道德建设,树立良好学术风气。

(六)以人为本,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进一步完善家庭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落实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完善就学救助机制。

——强化政府责任,完善并落实有关政策,解决好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的就学问题,社会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利得到基本保障。

——完善招生考试制度,严格考试管理。加强招生规章制度的系统化建设,查处招生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招生考试管理与服务现代化信息平台。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和制度建设,规范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

注:此规划已报省政府主管领导同意,经省发改委吉发改社会字[2006]1064号文件同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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