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姬小六 |
释义 | 姬小六(1871-1912),高平县南头村人,是"干草会"的主要领导人之一。 姬小六出身贫寒,从小下窑挖煤,成年后,学了一身好武艺。由于艰苦生活的磨练,再加上学武练艺,锤炼出金刚般的健壮体魄。他与水沟村的郑春发等人十分要好,常在一起抨击时弊。 清宣统三年(1911),官府与绅士勾结,将学堂费加在田赋中向百姓摊派,并由绅士包税。凡无力交捐纳税者,不是被抢夺田产,便是蹲监坐牢。民众怨声载道,姬小六激于义愤,与水沟村农民郑春发、大山村秀才张崇德、城西拨贡吴丕烈、典史席允跃、刑房宋炳文等人一起,用鸡毛信、传单发动民众起来造反,组织"干草会"。清宣统四年(1912)一月十四日,姬小六等人带领数千民众,火烧城门,攻入城内,用棍棒、长矛等武器与巡警展开搏斗,警长张兰大与巡警逃走,民众涌入县衙,知县朱士俊不得不出免粮免税告示。之后,"干草会"队伍黑夜用干草火把照明赶路,白天抄富豪绅士的家,半个月时间,先后抄了40多户豪绅恶霸的家,焚烧了一些学堂。 "干草会"运动震动全省,知县朱士俊自动离职。石宪文接任高平县知事后,奉命对"干草会"进行镇压,姬小六等人出逃,时隔数日,情势缓和,姬小六潜返家乡,县衙得知后,派并捉拿,由于群众掩护,一连几次都未将他捉住。后来县衙向民众施加压力,扬言不交出姬小六就要"株连九族"。姬小六为了不连累乡亲,遂挺身而出,自缚投案,被官府杀害。年仅31岁,郑春发等人也同时遇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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