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
释义 | 中心简介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名湖州市审批办证服务中心,于2001年3月16日建成运行,市长热线工作办公室同时归并于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2004年3月19日,我市又建立市招投标中心,与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模式。在组织管理模式上具有四大特色。 (一)三位一体职责明。一是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现由市级机关及吴兴区40多个部门共设立窗口98个,窗口、分中心工作人员共180多名。二是招投标统一平台。辖建设、国土、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个交易分中心。三是市长热线工作平台。履行行政投诉的受理、交办、督办、反馈职责。 (二)应进尽进涵盖广。在行政审批服务方面,实施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564个。在招投标采购方面,市与区两级的建设、国土、产(股)权交易和政府采购项目全部进“中心”。在市长热线办理方面,市、县(区)50多个网络成员单位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管理创新方法活。在行政审批服务方面,市“中心”与吴兴区“中心”合署办公,既方便了群众,又实现了资源共享。市“中心”除对办事大厅各窗口履行监管职责外,对车管、公安水上、港航、运管、农机、国税、地税等七个行政服务分中心实行统一监管。在招投标统一平台管理方面,实行管办分离,各交易机构与原主管部门彻底脱钩,由市招投标中心管理;财政、建设、监察等7个监管部门派员进驻平台履行监管职责。 (四)基础设施功能多。为方便群众,“中心”的办公地址选在交通便利之处。三大平台配有网站、电子屏、触摸屏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办公自动化,具有设备较全的音像监控设备,业务、监管、考勤等全部纳入自动化管理系统。 主要职责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发〔2001〕40号)设置,是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为正局级行政单位。 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代表市政府履行行政审批等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能; (二)负责指导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 (三)负责对窗口的考核管理和重大事项的协调办理; (四)为各窗口开展业务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五)履行湖州市市长热线工作办公室的职责; (六)履行管理市招投标中心的职责; (七)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心”各行政审批窗口的职责是: (一)办理国内外投资者申请投资生产性、经营性项目等需报经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的各项批准文件、证、照。 (二)办理供水、供电、电信、交通等基础设施使用权方面的审批。 (三)办理各类经济组织和城乡居民申领的有关证照。 (四)受理各类投资政策、税收政策、人才劳动力需求及各种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资料发放、信息发布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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