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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河南禹州瓦店遗址
释义

河南禹州瓦店遗址

位于河南省禹州市火龙乡瓦店村东北。面积约40万平方米,文化层厚2-3米,1980-1982年发掘发现房基、窖穴等遗址,出土陶器有鼎、鼓腹罐、折腹盆、高领壶、碗、盘及造型精美的黑陶高柄豆,红陶鸟首盉等。遗存可分前后连续的四期,分别属龙山文化的早、中、晚期。

河南禹州瓦店遗址 - 概要

瓦店遗址位于河南省禹州市火龙乡瓦店村东南部和西北部的台地上,东经113?24′17.8″,北纬34?11′14.8″。颍河由遗址的西北向东南流去。瓦店遗址是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1979年进行的颍河两岸考古调查时发现的。20世纪80年代初,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单位对该遗址先后进行了几次考古发掘。1997年,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承担的夏商周断代工程——夏代年代学研究“早期夏文化研究”专题组根据课题研究工作的需要,对瓦店遗址进行了考古发掘与研究工作。经已有的考古工作获知:该遗址以地面起建的大型建筑基址和奠基坑为代表的遗迹,以精美的陶酒器、玉鸟、玉璧、玉铲和大卜骨为代表的遗物,表明其在河南龙山文化中的王湾三期文化晚期的规格是很高的。而王湾三期文化晚期遗存,正是学术界探讨早期夏文化的重要对象之一。

河南禹州瓦店遗址 - 遗址考察

在“中华文明探源工程(二)”中由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和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组成的“颍河中上游流域聚落群综合研究——以河南登封王城岗和禹州瓦店为中心”课题组,于2007年9月至2008年1月对瓦店遗址进行了新的考古工作,主要包括:调查、测量、钻探和发掘,同时开展多学科研究。考古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通过调查和大规模的考古钻探得知:瓦店遗址由西北台地和东南台地两部分组成。西北台地面积约50万平方米,东南台地面积约56万平方米,瓦店遗址现存总面积达100余万平方米。

在瓦店西北台地发现了大型环壕(HG1),环壕呈西北-东南走向。西壕残长210米,复原长约400米,西壕口宽约30米,残深2.4米。南壕残长960米,复原长约1000米,南壕口宽24~27米,壕底宽16~18米,残深2~3米。环壕的西壕南端与南壕西端呈直角相交于西北台地西南部,形成的西南角保存完好。西北台地的北边和东边有颍河环绕。由此我们认为由西壕和南壕构成的人工环壕与流经遗址北部和东部的颍河共同构成一完备的防御设施。目前西北台地由环壕和颍河围成的面积达40万平方米。环壕附近是否有城墙遗迹,尚待寻找。HG1的使用年代当为河南龙山文化中的王湾三期文化晚期。

在瓦店西北台地环壕范围内,发现WD2F1夯土基础,其平面可能为回字形,目前仅清理出部分南墙和东墙及东南转角,呈曲尺形。WD2F1南墙已清理长24.20米,南墙东部分块夯筑处最宽5.57米。WD2F1东墙已清理长约10米。WD2F1直接夯筑且建在生土上,分块夯筑的迹象非常明显,其夯土堆积的土色斑驳,夹杂有灰土、烧土块、陶片、石块等遗物,有的还夹杂人骨。WD2F1夯土基础曲尺形转角的西北部为“院落”堆积。在WD2F1南墙西部发现柱洞,口径0.24米,深0.30米,柱洞底部出土有篮纹灰陶片应为磉墩的遗留。在WD2F1夯土基础表面发现人骨数具,其中一具方向149°,头骨缺失,仰身直肢,保存较好;WD2F1夯土基础中也夹杂有人骨。在WD2F1院落范围内也发现2具人骨,其中一具头向230°,面向上,仰身葬,左前臂压于身下,右上肢置于身上,左下肢向内微屈,右侧胫骨缺失;另一具方向159°,仰身直肢,头骨及左侧胫、腓骨缺失。联系1997年在此处发掘的祭祀坑(VT1H16)中所见的数具人头骨,亦为该夯土建筑的遗存。在WD2F1东墙南部还发现一具动物骨骼(似为猪)。凡此种种发现,有可能与当时修筑WD2F1夯土建筑时的奠基祭祀活动有关。

灰坑数十座,依口部形状可分为圆形、椭圆形、圆角长方形、不规则形等。其中圆形坑根据其结构可以分为袋状和筒状两种。椭圆形坑依其结构亦可分为袋状和筒状两种。圆角长方形坑结构不一致,坑壁或弧或斜直,或袋状。不规则形坑结构有斜直壁锅底状,有弧壁内收平底,有半弧形斜壁内收平底。

墓葬很少见,平面呈圆角长方形,壁略直,平底。墓口距地表0.90米,墓长1.38米,宽0.32米,深0.22米。墓底发现人骨1例,仰身直肢葬,性别、年龄待鉴定。未见葬具及随葬品。

灶少见,平面呈桨状,不规整,灶体椭圆形,灶壁圆弧,内壁被烧结成红褐色,火道残,平底。

灰沟平面形状为条带状,已清理长14.44米,宽1.66~2.12米。沟壁不平整,或竖直内收或微弧内收,较易剥离,沟底不平。

遗址出土陶片多深灰陶,灰陶、黑陶、褐陶少。纹饰多篮纹,方格纹、弦纹、绳纹、指甲纹、附加堆纹较少,也有素面陶。器形有鼎(小足多,高足少)、甗、罐、大口罐、甑、盆、刻槽盆、折腹盆、瓮、缸、钵、碗、豆、圈足盘、鬶、盉、杯、雕塑人头像、雕塑长尾鸟、环、圆陶片等,亦见刻划符号。同时还发现有动物骨骼,骨凿,骨镞,骨簪,石铲、石刀、石镞,石斧、石钻芯,蚌刀,蚌镞等遗物。

河南禹州瓦店遗址 - 考古收获

其一,瓦店龙山文化遗址主要由西北台地和东南台地两部分组成,其面积达100余万平方米,是目前所知河南境内的大型龙山文化遗址,也是龙山时代颍河中游地区的中心聚落之一。

其二,在瓦店西北台地发现大型环壕(HG1),其防御是由人工壕沟与天然河流共同构成的。目前所知环壕围成的面积达40万平方米。在瓦店西北台地环壕范围内,在其东部偏南处发现大型夯土建筑基址(WD2F1),在夯土建筑基址中发现用于奠基祭祀的人牲遗骸数具,在“回”字型夯土建筑院落的垫土中亦发现有用于奠基祭祀的人牲遗骸,由此表明该夯土建筑的高等级。瓦店遗址出土遗物丰富且等级高,以列觚(可能为度量衡器)、刻划符号(鸟纹)、白陶或黑陶(蛋壳)或灰陶的成套酒器、玉器等为代表。瓦店遗址中龙山文化晚期环壕和大型夯土建筑的发现以及精美陶器的出土,均表明该遗址的等级是很高的。

其三,瓦店遗址发掘与夏早期文化研究关系密切。史书中记载夏人在今河南豫西地区活动甚多,特别是文献中的夏禹、启的记载大多与禹州有关,而且这个地区在古代多有称为夏地者。《史记·货殖列传》:“颍川、南阳,夏人之居也。”《集解》引徐广曰:“禹居阳翟。”《汉书·地理志·颍川郡》阳翟县下班固自注:“夏禹国。” 《帝王世纪》:“禹受封为夏伯,在《禹贡》豫州外方之南……今河南阳翟是也。”《水经·颍水注》:“颍水自褐东径阳翟县故城北,夏禹始封于此,为夏国。” 《左传·昭公四年》云:“夏启有钧台之享。”杜预注:“启,禹子也。河南阳翟县南有钧台陂,盖启享诸侯于此。” 《后汉书·郡国志·颍川郡》阳翟县下刘昭注补:“有钧台陂,《帝王世纪》曰:在县西。”有学者指出:今河南禹州地区曾以翟鸟命名,翟鸟以其羽毛鲜艳又称作“夏”,因而此地最早当称作“夏地”,后称作夏翟,至春秋战国时期才又称作栎和阳翟。称栎者,乃翟鸟之异名,称阳翟者,当因古夏、阳二字音、义相近通用之故。清人吴调阳《“汉书·地理志”详释》云:“阳翟,今禹州。注云:“夏禹国。”可见禹州是夏禹、启的主要活动地区之一。文献记载的夏禹、启居阳翟,夏启钧台之享的地望就在禹州,自禹、启以来,禹州地区即成为夏人的主要活动地域。在禹州瓦店发现的大型龙山文化晚期遗址以及重要遗迹和丰富的遗物表明,禹州瓦店遗址有可能即与夏禹、启居阳翟和启之钧台之享有关。

其四,在瓦店新的考古工作中广泛开展多学科研究。如为中国文明形成与早期发展阶段的考古学文化谱系年代研究,提供测年标本(瓦店)和谱系研究材料(王城岗、瓦店等)。如为中国文明形成与早期发展阶段的环境研究,提供孢粉、植硅石、光释光等研究的标本,开展景观/GIS考古、地貌与第四纪调查等。如为中国文明形成与早期发展阶段的技术与经济研究,开展浮选(植物考古)、动物考古、体质人类学、同位素分析(食性)、制陶工艺水平等研究工作。均有重要收获。

河南禹州瓦店遗址 - 新发现

2011年3月21日,“中华文明探源工程(三)——禹州瓦店遗址聚落形态研究”项目取得新成果。针对该遗址的祭祀遗址呈现“左祖右社”对称布局,专家称遗址很可能是夏代首领禹、启的阳翟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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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3:2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