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和平区文化馆 |
释义 | 基础设施和平区文化馆原馆舍位于和平区西安街60号,建筑面3200平方米。为充分发挥文化馆的社会功能,增加馆舍面积,改善办公条件,使群众文化阵地活动拥有一个良好的活动环境。经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文化馆与区文体局互换办公场所,于2007年6月份搬迁到和平会馆,会馆四楼、五楼归文化馆管理使用(地址:和平区砂山街37号,建筑面积2864.76平方米)。原馆舍的一楼、二楼、六楼及七楼多功能活动大厅等功能间仍归文化馆管理使用(建筑面积1811.43平方米)。新老馆舍建筑面积合计为4676.19平方米。 现文化馆新老馆舍共设有9个功能间:多功能排练大厅、舞蹈排练厅、综合活动室、美术工作室、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大厅(原馆舍)、书画创作室(原馆舍)、舞蹈排练厅(原馆舍)。上述活动厅室平均面积超过30平方米。 设有打击乐教室、古筝培训教室、小记者培训基地、古典吉他教室、电子琴教室等5个培训用教室。 还在会馆五楼,设有1110.19平方米的剧场,供开展大型文化活动及文艺演出所用。 在新老馆舍内均设有宣传橱窗和画廊,面积为27平方米,进行党的方针政策、群众文化活动、艺术辅导和培训等方面的宣传。 文化馆馆舍建筑符合国家有关行业建筑设计标准,与文化馆的职能和工作任务相适应,内外环境和谐统一、整洁优美、有文化氛围。各厅室有统一标识,方便群众。 上述活动厅室用于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的阵地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如,和平区文学艺术学会、区书法研究会、区灯谜协会、区民间自娱自乐活动者协会、夕阳红艺术团、荧屏声乐团、综合艺术团、职工京剧团、白鸽评剧团等社会文化团体和业余艺术团队常年在文化馆活动,进行排练和演出。 文化馆还在皇寺文化广场设有6000平方米的室外活动场地,每年在此举办“新春”、“五一”、“金秋”三届皇寺庙会的文化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节日文化生活,打造了皇寺庙会的文化品牌,使其成为闻名全国的四大庙会之一。 各类设备和平区文化馆拥有各类设备总值91.2万元,以2006年底统计,比前5年增长46.6%。 拥有传真机1台、电脑11台,进行了束率为1M的宽带接入,对外开展电子阅览活动;创建了文化馆网站,通过网络大力宣传全区群众文化活动的情况和成果,以及文化馆事业的发展。 还拥有灯光、音响等各种演出设备231个;乐器和演出服装、道具等55个;照相机、数码照相机、摄象机、数码摄象机等5台;演出流动面包车1台。 上述设备为开展和举办各类文化艺术演出所用。如,皇寺庙会文化演出、韩国周文化演出、文化广场演出、文化四进社区演出,以及上级文化部门临时安排的各种演出活动等等。 充分实现了公共文化设施设、备用于群众性文化活动。 其他信息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37号 邮 编: 11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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