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不确定故意 |
释义 | 刑法学术语,与确定故意相对。 不确定故意,又称为相对故意、附条件故意,是指行为人虽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具体内容及发展趋向的认识并不明确,而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犯罪故意的不确定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对故意的具体内容认识得不明确。故意的认识内容具体包括如下几方面:一是对侵害的性质认识不明确,如对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死亡结果还是伤害结果处于不确定状态;二是对侵害的对象认识不明确,对自己行为直接作用的物究竟是什么或人究竟是谁的认识处于不确定状态,例如行为人向人群射击,是打死甲,还是乙,抑或是丙,都不能肯定;三是对侵害范围不明确,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多大的危害结果,波及多少犯罪对象,处于不确定状态,例如爆炸会死一人,还是多人等等。 其二,故意的认识程度不确定,就是说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发展趋向具有多种可能性,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危害结果是否发生,即危害结果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例如,行为人在射击打猎时发现自己可能打中牧童,也可能打中猎物,就是这种情形的不确定故意;二是危害结果如何发生,即发生何种危害结果不确定。在流氓相互殴斗中,一流氓用匕首对他人胸部猛刺,是致他人死亡,还是伤害,行为人的认识可能不很确定。 其三,行为人希望或者放任这种不明确的危害结果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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