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 |
释义 | 部门职能负责税务系统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和国家干部培训教育规划,负责全国税务系统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国税务系统教育事业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确保全国税务系统干部素质不断提高,以适应税收工作的需要。 (三)负责对税务院校(施教机构)的规划、建设、教学、科研、后勤等方面进行指导和管理。 (四)负责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五)负责全系统教材建设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直属院校(施教机构)的基建、财务管理、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师生员工思想政治工作。 (七)负责税务系统各类培训的指导,组织各省、地、市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税务院校师资、局机关干部的教育、培训。 (八)负责与有关部门联合做好税务系统公派出国进修、培训、聘请外国专家来华讲学等组织管理工作。 (九)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内设机构主任:牟信勇 副主任:魏仲瑜 副主任:顾小波 副主任:陈小杭 副主任:王维平 副巡视员:刘桂珍 教育中心下设综合处、初任和任职培训处、专门业务和在职培训处、合作培训处、远程培训处、考试管理处、培训机构管理处、教材科研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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