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不共法 |
释义 | 不共法(梵aven!ika-buddha-dharma,藏sans- rgyas-kyi-chos ma-h!dres-pa) 「不共」一词有「独特」、「独有」之意,此处之不共法,专指佛或菩萨之独特能力或特性。具称不共佛法。「共法」之对称。即谓唯佛或菩萨能成就,凡夫二乘不能有的功德法。 关于佛、菩萨的不共法,诸经论所说互有异同,如《大毗婆沙论》卷十七等以十力、四无所畏、大悲、三念住为十八不共法。《文殊师利问经》卷下〈嘱累品〉则除去此中之三念住,而以慈、喜、舍三者代之。《大品般若经》卷五〈广乘品〉则以身无失,乃至智慧知见现在世无阂无障等十八种为不共法。《大智度论》卷二十六谓一切智,乃至神通波罗蜜为十八不共法。《十住毗婆沙论》卷十四〈不共法品〉列出飞行自在等四十不共法,同书卷十一亦举出常不离慧等四十四不共法。《大方等大集经》卷六除《大品般若经》〈广乘品〉所说十八不共法之外,别列出无见顶等三十法,总共有四十八不共法。 此外,《菩萨善戒经》卷九、《瑜伽师地论》卷四十九等则谓三十二相、八十种好、十力、四无所畏、三念住、三不护、大悲、无忘失法、永断习气、一切种妙智等百四十不共法。而《金光明最胜王经》卷二〈三身品〉则 [P873-b] 云(大正16·409c)︰「依此大智,十力、四无所畏、四无碍辩、一百八十不共之法、一切希有不可思议法,悉皆显现。」而《无上依经》卷下〈如来功德品〉则以三十二相、八十种好及六十八法为百八十不共法。 〔参考资料〕 《大萨遮尼乾子所说经》卷九;陈译《摄大乘论释》卷十四;《顺正理论》卷七十五;《金光明最胜王经疏》卷四;《自在王菩萨经》卷下。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