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广州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试行办法 |
释义 | 广州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试行办法 2005年0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奖励目的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医学科研人才,鼓励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攀登科学高峰,全面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级专门人才。对各方面表现突出和取得优异成绩的研究生给予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对象 凡取得我校学籍的研究生均可按本办法规定申请相应奖项。 第三条 奖励类别 本着全面衡量和突出单项的原则,分别设立以下奖项: 1、优秀研究生奖 2、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3、研究生论文奖 4、文体积极分子奖 5、优秀毕业研究生奖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四条 政治思想条件 各类奖项的申请者,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改革开放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关心国内外时事;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助人。 第五条 申请“优秀研究生奖”条件 优秀研究生奖是我校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最高荣誉奖,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获此奖: 1、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团结合作精神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2、学习成绩优秀: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分达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3、有学术论文发表:在校期间必须以“广州医学院”为单位(或广州医学院XXX附属医院)在国家级本学科专业的核心期刊(中华牌)发表(已出版)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应为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必须是自己导师)。 第六条 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条件 凡担任研究生会、研究生年级干部,担任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干部,各临床医院教学点负责人,学习态度端正,德、智、体全面发展,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获此奖: 1、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一般不低于75分; 2、高标准要求自己,处处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热爱集体,关心同学; 3、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各项集体活动; 4、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第七条 申请“研究生论文奖”条件 凡以“广州医学院”为单位(或广州医学院XXX附属医院)在国家级本专业核心期刊(中华牌)发表了学术论文的(已出版),可直接申请此奖项。 第八条 申请“文体积极分子奖”条件 1、代表研究生参加校级以上文体竞赛获集体项目前二名者,个人前八名者; 2、连续两年参加校运动会并获得名次者; 3、连续三年参加校运动会者; 4、组织过三次以上集体文体活动的负责人。 第九条 申请“优秀毕业研究生”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此奖(按每年毕业生的10%进行评选): 1、在读期间遵守学校(医院)规章制度; 2、顺利完成研究生课题; 3、研究生论文答辩评定达四个优以上; 4、在读期间以“广州医学院”为单位(或广州医学院XXX附属医院)发表了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十条 评奖步骤 1、申请优秀研究生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优秀毕业研究生奖的,申请人在申请时间内从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栏中下载相关申请表格进行填写,并依表格上内容送交各相关部门进行审批,最后送学院研究生教育部进行审核评定;研究生论文奖、文体积极分子奖,填写好表格后,根据有关证明材料直接给予奖励; 2、拟定奖励名单,张榜公示,并报学院批准; 3、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第十一条 申请与评选时间 优秀研究生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研究生论文奖,文体积极分子奖四个奖项的申请时间为每年的12月开始,次年3月评定;优秀毕业研究生奖的申请时间为每年的5月开始,6月15前评定; 第四章 奖励标准和办法 第十二条 奖励标准和办法 凡被评为各类奖学金获得者,均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根据评奖当年情况决定。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教育部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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