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广州市花都区文化局 |
释义 | 广州市花都区文化局,是花都区的文化行政主管机构,贯彻执行党和上级行政部门有关发展文化艺术事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和实施全区的文化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事业发展,大力繁荣群众文化艺术和加强对社会文化市场的管理,促进花都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当前,文化局的职能正从过去的以“办文化”为主向现在的以“管文化”为主转变,努力为社会群众提供高效的、全方位的文化“窗口”服务,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现有属下事业单位为:花都区图书馆、花都区文化馆、花都区洪秀全纪念馆(兼博物馆并含洪秀全故居纪念馆)、花都区电影公司、花都区影剧院、花都区文化影都、花都区社会文化稽查队、资政大夫祠管理办公室等。另外,“花都区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花都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花都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也设在文化局。 为方便群众和提高工作效率,近几年来,花都区文化局先后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公开办事制度、文化局便民措施、文化市场经营项目申办程序等。局机关业务科向社会承诺热情服务,廉洁奉公,一般申办文化市场经营项目业务在七天内完成,设置咨询、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 花都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南粤锦绣工程》,在2000年获得省的文明城市称号之后,正在努力争取实现省的文化先进区。全区10个镇均设有镇级文化站(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经省级有关部门评定,于1995年已率先在广州地区实现全部文化站达标。现有特级站2个,一级站3个,二级站1个,达标站4个。全区共有文化室、文化中心共198个,文化广场近10个。其中,投入资金5000万元兴建的花都广场,占地29万平方米,其规模、档次为省内屈指可数的大型广场。设有大型露天舞台,可供大型的演出活动,广场能容纳10多万名观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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