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广东省清远市气象局 |
释义 |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10〕6号)精神,广东省清远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清远市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挂清远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牌子,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承办安全生产防雷专业的督查工作,承担雷电灾害事故的调查鉴定工作,承担对全市从事防雷设施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工作,承担雷电防护的技术推广和培训工作:协调市内外、跨部门、跨县(市)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人工影响天气操作工作;承担预警指挥作业系统建设,组织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业务培训和岗位考核工作。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二、撤销清远市山区气候研究所。 三、核定省批准机构:清远市防雷设施检测所经费自理事业编制10名,清远市防雷设施检测所清新分所经费自理事业编制6名。 四、建市以来,凡涉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发生变化的,以本文为准。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