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广东公立法政大学 |
释义 | 广东公立法政大学原为广东法政学堂,创立于1906年。校址初在广东课吏馆内,后迁往广东学署东(现教育南路),以夏同和为监督。考选本省较年轻的官吏和士绅入学,旨在培养推行新政的人员。设法律速成科(学制二年),法政讲习科(学制一年半),法律特别科(学制二年)。以后学校规模扩大,学生增加,再迁往天官后街湛甘泉别墅旧址(现法政路右巷西一带,法政路即因此而得名)。全校共有十个教学班。教习(教员)多是留日学生,日本人松山丰造也在校任教习。 1912年(国民元年),改称为广东公立法政专门学校,校长为陈融。设有法律正科、政治正科和法政别科。1922年,增设政治、经济本科。校长曾由吴英华、区大原、叶夏声、张乃璧、何沣文、金章、陈达林、黎庆思等人先后继任。 1923年,改为广东省立法科大学,设法律、政治、经济等系,分招本科、预科、讲习班学生。1924年6月,与广东高等师范、农业专门学校合办广东大学设为法学院。计自创办以来,毕业了二十四届共三十五个班的学生,人数2,253人。广东老一辈的司法、行政人员、多毕业于此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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