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关税限额 |
释义 | 关税限额 tariff quota 一般运用于西方发达国家从发展中国家的进口,凡在一定进口额度内给以减免关税待遇,超过额度即恢复征收关税。又称特惠关税限额。由于发达国家从发展中国家进口工业制成品和农产加工品一向保持较高的关税率,影响发展中国家出口的扩大,发展中国家强烈要求工业国取消或降低关税,以改善它们在工业国市场上的竞争地位。经过发展中国家的长期斗争,到70年代初西方发达国家才陆续对发展中国家实施普遍优惠制,即给予发展中国家的部分农产加工品和工业制成品以减免进口关税的优惠待遇。但与此同时,给惠国又对某些竞争激烈的所谓“敏感性”商品实行关税限额的限制措施。 关税限额由给惠国单方规定,限定在一定时期内某类或某种商品进口的最高限额(数量或金额),限额以内的进口给予受惠的发展中国家以免税或减税优惠。某些商品在总限额下还规定一些国家的最高额度(占总限额的比重),以防止少数竞争力强的国家抢占。还有一些商品则针对某些竞争能力较强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规定个别限额。当全部限额或某一国家的限额已满,即由给惠国公布停止关税优惠,对限额以上的进口恢复征收一般关税或更高的关税。 |
随便看 |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