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肥东县农业委员会 |
释义 | 简介肥东县农业委员会地址:肥东县店埠镇人民路15号 ,是肥东县政府下设正科级单位,主管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 职能配置职能调整划入的职能 1、原县农村经济委员会的行政管理职能。 2、原县农业局的行政管理职能。 3、县农村能源办公室的行政管理职能。 主要职能经过以上职能调整,县农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调研,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种植业、农村能源、农机、蚕业食用菌等农业各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结构、年度发展计划及长期发展规划、发展战略。 (三)按管理权限,负责全县农业项目审定、评估和申报,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菜篮子"工程和有关农业方面的招商引资、引智工作。 (四)负责有关农业产业的产品和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检测和申报认证工作;组织协调农作物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经营活动以及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加强农机行业管理。 (五)指导、管理和监督农村集体财务、资产和减轻农民负担、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工作。 (六)依法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指导农业资源的管理保护及其综合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农村能源及其开发利用;指导种桑养蚕、食用菌生产及其技术推广工作。 (七〉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管理、推广农业科技成果;指导农业信息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种植业病虫害防治等信息;负责农业有关产业的统计工作。 (八)负责乡镇农村经济、农业技术、农村能源、农机管理等对口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和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农业“绿色证书"和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开发工作。 (九)受县政府委托,组织、指导江淮分水岭地区综合治理开发、扶贫工作及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 (十)负责县委、县政府授权管理的农口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协调涉农部门有关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内设7个职能科(室)和工会工作委员会。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组织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委机关各科室工作关系;拟订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承办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文电、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提案议案办理、督查、保密、信访、档案、接待、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委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承办系统内干部培养、培圳、考核、选拔、交流、任免和专业技术干部的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农口单位二级机构副科级干部的任用工作;参与职业技能鉴定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农民技术员的取称评审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 负责委财务年度综合预算、决算的编制、申报、管理、核算和专项经费的使用核算;负责全系统财务辅导、统计和审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系统内会计制度建设、财会人员资格管理;做好农业财会信息分析工作;监督管理委机关及所属单位固有资产。 (四)农业科(菜篮子工程办公室、县江准分水岭综合治理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提出城郊农业发展战略和种植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县种植业结构、作物布局调整的业务工作;研究提出并组织落实技术推广的项目、基地建设及措施;指导农业科技示范园、场的建设和管理。推广种植业标准化生产;指导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负责《农情信息》的编发和农业统计工作;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研究拟定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农业教育工作,组织农民和农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绿色证书”的认证的发放工作;组织、指导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开发工作,研究制定综合治理开发的规划、计划和具体项目,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专导农业"三场一所”工作和农机管理服务工作。 〈五〉产业化科(县农业产业化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承担农业产业化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的申报及县级龙头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业项目的申请、报批,监督检查项目资金的使用安排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完善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经纪人队伍、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的发展壮大;参与组织质量认证、商标注册申请和品牌上报认定;管理、推广农业科技成果,负责信息及其网络建设工作;组织农产品展销、发展外向型农业;推进农村能源事业发展和蚕业食用菌生产;提高、扩大农作物制种产业。负责组织审定和编制扶贫项目,做好贫困人口的统计和监测工作。 〈六)农业政策法规科, 负责督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参与组织制订有关农业方面的政策;负责对系统内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备案工作;组织农业法制宣传工作;协调化肥、农药、农膜、种子、农机等产品的执法监督及检查、登记,负责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农业环境和农业资源的保护工作;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组织种子及其资源的品种审定、保护和管理,指导农业植物内检;参与拟定种植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 (七〉农村经营管理科(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经站) 负责农村经济政策调研和提出深化农村改革的意见;承担全县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和农村集体财务及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经济收益分配调查统计和对农民收入与负担情况的监测、引导;规范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件及土地流转纠纷;研究拟定全县扶贫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村级财务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负责村级财务清理和债务化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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