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房地产法律实务应用全书 |
释义 | 基本信息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第1版 (2010年10月1日)丛书名: 企业法律与管理实务操作系列 平装: 284页 正文语种: 汉语 开本: 16 ISBN: 9787509322000 内容简介《房地产法律实务应用全书》内容简介:房地产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经过多个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周期长、环节多。房地产开发中的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与转让、拆迁、建筑工程合同招投标、房地产开发资金的融资、商品房销售、预售、租赁,以及物业管理等,都会面临各类复杂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处理是否得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利益密切相关,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关乎房地产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正确处理和解决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中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业务,对房地产企业的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并且将提高房地产企业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 《房地产法律实务应用全书》作为房地产企业的常用法律业务指导用书,系统梳理房地产业所涉基本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结合案例,以案说法,给房地产企业提供法律业务指导,真正让房地产企业在开发经营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在房地产纠纷诉讼中立于不败之地。 编辑推荐《房地产法律实务应用全书》: 全方位指导房地产法律事务 多视角分析与解决常见纠纷 分阶段防范房地产法律风险 作者简介李平,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北京市大瀚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资深律师。 目录第一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与转让 第一章 国有土地储备制度 第二章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第三章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第四章 取得土地使用权过程中的法律服务 第二篇 城市房屋拆迁及安置补偿 第五章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概述 第六章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第七章 律师代理拆迁人事务的法律服务 第三篇 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 第八章 建设工程招投标 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十章 工程监理、工程验收结算 第四篇 商品房销售、租赁 第十一章 新建商品房销售概述 第十二章 商品房销售合同 第十三章 商品房销售中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章 商品房租赁 第十五章 房屋销售中的法律服务 第五篇 房地产企业融资与并购 第十六章 房地产企业金融与并购 第六篇 房地产开发涉及的税费及保险 第十七章 房地产开发所涉及的税费 第七篇 物业管理基本原则与宗旨 第十八章 房地产项目中的保险 第十九章 物业管理概述 第八篇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章 前期物业管理制度概述 第二十一章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二章前期物业中建设单位的义务 第九篇 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十三章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 第二十四章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五章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六章物业纠纷 附录 参考书目 序言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合称。房产是指建筑在土地上的各种房屋,包括居住、商业、服务、文化、教育用房等;地产则包括土地和地下各种基础设施,例如供热、供水、排水排污等地下管线以及地面道路等。房地产业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物业服务的行业,主要包括:土地开发,房屋建设、维修、管理,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划拨、转让,房屋所有权的买卖、租赁,房地产抵押,以及由此形成的房地产市场。 房地产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经过政府行政审批,周期长、环节多。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例如土地使用权、规划许可证的取得方面,在城市房屋拆迁、建筑施工过程中,在商品房销售、预售、租赁以及物业管理等方面,及其后期物业管理过程中,例如如何组建物业公司、业主管理委员会,如何完成物业管理的顺利交接,开展物业管理,会面临着各类复杂的法律问题。这些法律问题的处理是否得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利益关系密切,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会关乎该企业的生死存亡。所以,正确处理和解决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法律事务,对房地产项目的正确实施及房地产企业的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并且将提高房地产企业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 本书作为房地产企业的常用法律业务指导用书,结合我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物权法等基本法律和房地产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城市房屋拆迁、房地产销售、融资及物业管理方面出台的相关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在处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纠纷过程中的司法解释,总结出房地产法律业务的各类法律适用问题,给房地产企业提供了法律业务指导,真正让房地产企业在开发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开发,在房地产诉讼中立于不败之地。 本书较之于目前国内的其他同类书籍而言,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具有较强的指导性:本书在内容上从国有土地储备、转让,城市房屋拆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建筑工程建设、监理,到商品房销售、租赁,房地产企业融资与并购,及其所涉及的税务、保险,物业管理等全方位介绍房地产业所涉的非诉讼法律服务。同时也融合了房地产法律服务中的诉讼业务,这在同类书中非常少见。在每一编章中,既有基本概念与基本知识的介绍,也精心选择了近几年我国房地产领域发生的各种典型民事、行政纠纷案例,其中相当部分案例曾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影响巨大,对房地产市场参与者、物业管理关系主体的行为具有指导意义、借鉴作用。 文摘(一)国有土地储备的范围 土地储备制度有利于实现城市规划指导下的土地最优利用。《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中规定,以下土地可以纳入土地储备范围: 1.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市、县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向土地使用者依法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后纳入土地储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应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1)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2)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等停止使用原划拔的国有土地的;(3)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经核准报废的;(4)土地使用者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2.收购的土地 根据土地储备计划收购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储备机构应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收购土地的补偿标准,由土地储备机构与土地使用权人根据土地评估结果协商,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或地方法规规定的机构批准确认。收购完成的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后纳入土地储备。收购形式可分为自愿与强制两种。自愿收购是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根据土地使用人的申请或储备需要与土地使用人进行协商,达成收购协议,从而收回土地使用权。强制收购是指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根据城市规划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强制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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